声像资料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司法部《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司规[2020]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语言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录音、图像、电子数据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包括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录音和图像(录像/视频、照片/图片)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所反映的内容等鉴定;电子数据的存在性、真实性、功能性、相似性等鉴定。

第二章 录音鉴定

第四条 录音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物理学、语言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检材录音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及所反映的内容等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录音鉴定包括录音处理、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同一性鉴定、录音内容分析、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等。

第五条 录音处理。包括依据录音处理方法,对检材录音进行降噪、增强等清晰化处理,以改善听觉或声谱质量。

第六条 录音真实性鉴定。包括依据录音原始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录音是否为原始录音;依据录音完整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录音是否经过剪辑处理。

第七条 录音同一性鉴定。包括依据语音同一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的语音是否同一;参照语音同一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的其他声音是否同一。

第八条 录音内容分析。包括依据录音内容辨听方法,结合录音处理和录音同一性鉴定结果,综合分析辨识并整理检材录音所反映的相关内容;依据说话人的口头言语特征,分析说话人的地域、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属性。

第九条 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包括综合运用录音内容分析、录音同一性鉴定等鉴定技术,通过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录音作品的比较检验综合判断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作品或相似程度。

第三章 图像鉴定

第十条 图像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物理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检材图像(录像/视频、照片/图片)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及所反映的内容等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图像鉴定包括图像处理、图像真实性鉴定、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特种照相检验等。

第十一条 图像处理。包括依据图像处理方法,对检材图像进行降噪、增强、还原等清晰化处理,以改善视觉效果。

第十二条 图像真实性鉴定。包括依据图像原始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图像是否为原始图像;依据图像完整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图像是否经过剪辑处理。

第十三条 图像同一性鉴定。包括依据人像同一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记载的人像是否同一;依据物像同一性鉴定方法,判断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记载的物体是否同一。

第十四条 图像内容分析。包括依据图像内容分析方法,结合图像处理和图像同一性鉴定结果,综合判断检材图像所记载的人、物的状态和变化情况及事件发展过程,如案事件图像中的人物行为和事件过程、交通事故图像中的交通参与者行为及涉案车辆速度、火灾现场图像中的起火部位及火灾过程等。

第十五条 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包括综合运用图像内容分析、图像同一性鉴定等鉴定技术,通过检材与样本之间或检材之间图像作品的比较检验综合判断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作品或相似程度。

第十六条 特种照相检验。运用特种照相技术,包括红外照相、紫外照相、光致发光照相和光谱成像等技术对物证进行照相检验。

第四章 电子数据鉴定

第十七条 电子数据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信息科学与技术和专门知识,对电子数据的存在性、真实性、功能性、相似性等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电子数据鉴定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等。

第十八条 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及电子数据的形成与关联分析。其中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包括对存储介质(硬盘、光盘、优盘、磁带、存储卡、存储芯片等)和电子设备(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考勤机、车载系统等)中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以及对公开发布的或经所有权人授权的网络数据的提取和固定;电子数据的形成与关联分析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生成、用户操作、内容关联等进行分析。

第十九条 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包括对特定形式的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电子文档、数据库数据等的真实性或修改情况进行鉴定;依据相应验证算法对特定形式的电子签章,如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进行验证。

第二十条 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包括对软件、电子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破坏性程序的功能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包括对软件(含代码)、数据库、电子文档等的相似程度进行鉴定;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相似程度进行鉴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在司法程序中非常的重要,不少的案件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且法官也会参考相应的鉴定结果来做出自己的判断,当然司法鉴定并不属于免费的项目,也就是说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话,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赣州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一般的,不同类型的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鉴定物来说那么就会按照规定的比例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当然收费标准也并不会很高,一般来说10万到50万的案件会收取1%的鉴定费用

哪些机构有权对视频音频做法律鉴定?

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可以鉴定声像资料的真假,通常是由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所以说照片和录音属于声像资料的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俩种委托,一种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的委托,一种是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鉴定委托人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鉴定机构只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伤残鉴定可以视频鉴定么?

可以。

对视频音频做法律鉴定通常是由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声像鉴定与法律的关系?

声像鉴定必须经过法定的,合法的程序,才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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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资料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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