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怎么办理失业金补助金申领?

怎么办理失业金补助金申领?

社保缴纳人因企业的原因失业了。原单位会中止当事人的企业在职社保,并为当事人出具书面失业证明,当事可以持该证明,携带夲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同时办理失业补助金领取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会发给失业证,并按月将失业补助转入社保卡帐户。手续比较简便。

半年失业补助金能领多少?

一类失业人员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另一类为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26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35元。

2022年辽宁失业补助金最新规定?

随着辽宁省各市相继调整完最低工资标准,3至5个月内,各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春节前,沈阳已率先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最低工资调整后,各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沈阳市已调整完毕,自本月1日起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84元。

据省人社部门介绍,针对缴费年限不同的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同,参保缴费10年以上的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10年以下的为70%。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呢?以沈阳市为例,享受待遇需满足三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55到60岁失业补助金?

可以的。

只要是不到男年满60周岁都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而且如果你55岁以后失业,那么确实是因为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且你正常参保的失业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享受失业金的领取,当然失业金最长可领取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期间,你是可以享受到这个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待遇,但是职工养老保险还需要你身份证。

失业补助金什么条件符合?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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