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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典当,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2022-10-28 六尺法务 案例

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出典、承典俗称房屋典当,实质上,典和当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当"属于质权,和抵押权同属担保物权。而"典"属于用益物权。《担保法》颁布实施前,我国长期实行广义的抵押权,把质权也归入抵押权。但自从《担保法》颁布实施后,质权已明确为动产质押,不易再与房屋典当混淆。且典权是一种权利,而典当则兼有行为的含义,能更为确切地反映房屋出典和承典双方的这种关系。再则,无论是民间还是业内人士,都习惯于将这种关系称之为典当。

房屋典权是房地产他项权利的一种,但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以后,民间的典权已较为少见。在物权法的立法中,梁慧星稿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为典权设了专章。

由于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无论在大陆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典权的设定都已非常稀少,一些学者因而主张不再设立典权。但是,我国典权制度的存在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近几年来,也有少量的房屋典权逐步产生,在对这些为数不多的典权进行权属登记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也还有少数历史遗留的典权问题有待解决。

在我国,房屋典当已有很长的历史,唐代的法律已确认了土地的典、买制度。建国初至五十年代末,房屋典当较为盛行,当时政府管理部门是以"官契"的方式来确认这种典当关系的。而后,由于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变、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实施,新的权属登记制度的建立,在典权的管理中已有一些问题需要明确,其中,主要是与典权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

1、典权的优先权问题。

典权是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物权,与抵押权同属物权中的限制物权。按民法原理,典权和抵押权都应当优于债权,同样地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就典权的性质来看,承典的房屋同时作为出典人归还典金的保证,使典权兼有担保物权的一些特点。但现行的法律只对抵押权的优先权作出了规定,而对典权的优先权则未加规定。如果出现出典人有多个债权人或出典房屋被查封时,典权人的这种权利还没有直接的规定来予以保证。

2、土地使用权是否同时典当问题。

建设部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在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虽则并不转移,但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已明确了房产抵押时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被人为地剥离。

设定典权的目的主要是取得房屋的使用权,这在表面上与房屋租赁类似。但房屋承租人并不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租赁期满后也不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因而,对典权设定时应否包括土地使用权是应当明确的。否则,易于引起争议。

如典期届满后出典人不回赎,经过一定的时间,法院有可能将房屋判归承典人所有。此时则可能出现对土地使用权的争议。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是从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对于房屋所有权和房产抵押的规定来看,设定房屋典权时应包括土地使用权。

3、是否要规定典期的最长期限。

通常,房屋典期一般为数年,一般说来毋须对典期进行限制。旧中国民法曾对典期进行限制,即典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目的是防止有人以典当为名掩盖房屋买卖行为。现在,除了同样的原因外,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问题,即至少应当规定典期不得超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的年限。

4、典权可否用来担保。

典权人由于各种原因,会将典权用作担保。典权作为一种权利,包括了约定期限内使用房屋的权利及期限届满时索还典金的权利。如不准用于担保,显然有损典权人的利益;如允许,典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房屋,按担保法规定,典权抵押应属于权利质押。而且,并不是所有权利都可以质押,而是应?quot;依法"。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应通过立法明确典权作为可质押的权利;再是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如何登记或备案的问题。

5、典权的生效日期。

设立典权,当事人应当订立合同。按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抵押权的登记都已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对典权的设定,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在此之前的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均未提及,直到建设部颁发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才对典权登记作出了直接的规定。如按新合同法的规定,这一办法的立法层次还应更高一点,且应当明确典权的生效日期。

有些出典人与承典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典期届满后,如出典人不回赎,房屋即归承典人所有,俗称绝卖。由于典价一般均低于房价,附这类条款易于损害出典人的利益。为此,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对典期不满15年的典房合同不准附绝卖条款。

当前,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流通渠道比较畅通。即便典期届满、出典人无力回赎房屋,出典人也很容易找到买方而以卖房款来归还典金,而不易受绝卖条款的制约。从另一方面来看,附绝卖条款的典房合同典价也较高,并不一定就是违反公平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典权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虽然没有订立绝卖条款但超过典期较长的典权,也是采用类似绝卖的方法来处理。

因而,是否附绝卖条款,还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为好,这也比较符合契约自由的原则。政府可以不予干预。

房屋典权和抵押权虽同属房地产他项权利,且典权兼有担保物权的一些特点,但两者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的房地产。

而典权属于用益物权,设定典权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及土地。承典的房屋虽然也同时能作为出典人归还典金的保证,使典权具有担保物权的一些特点;但就其设定典权的目的来看,是属于用益物权。

房产抵押给典当行要哪些手续?

房产抵押给典当行手续如下: 第一步:首先要确认自己典当的房产产权是否明确、两证齐全,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第二步:要取得房产共有人一致同意,且须到现场在《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要找对典当对象——有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典当行,注意正规的典当行其招牌都有一个很大的“当”字。 第四步:典当登记。办理房屋典当登记手续的业主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书面证明材料,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登记。 第五步:价格评估。凡要典当的房屋必须做价格评估,由相关评估机构或典当师向典当行提交评估价格报告和放款额度的建议书,典当行根据评估报告决定典当的当金。 第六步: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文件。典当者在确定典当意向后,与典当行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的文件。 第七步:办理合同公证和保险。典当行实行一站式办公,典当者可到典当行窗口直接办理公证及保险。 第八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典当者随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到相关房产产权主管机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九步:典当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房产证交由典当行保存,但典当者仍可保留使用权。 第十步:典当行出具当票、放款(如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可实现放款)。

房产店铺可以典当吗?

可以。房产店铺是典当行比较喜欢的典当物,特别适合意向借款金额较大的人。但是,如果房产店铺可以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的话,尽量在银行借款。

因为房产或店铺典当借款时,一个是利率比较高,二是期限短,三是还有其他配套收费,不太划算,除非无法在银行借款又急用才用典当方式。

房屋典当是合法行为吗?

合法!

目前物权法已经明确,房屋属于私人所有,可以作为资产进行抵押。

典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房屋的不动产权可以转让!就是后期接手的房屋人,房屋到期需要缴纳土地税。

自己购买的房屋,在拥有的不动产权上,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合理购买,就可以抵押出售。

什么是房产典当?

房地产典当类似于把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带好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资料去典当行咨询办理,典当行会对房产进行查看估价,不超过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70%以内)确定当金,然后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之后放款给你。按月计息,可以随时还款或续期。典当房产的费率比银行高,但灵活性好。银行通常不做几个月的房产贷款,提前还款还要收罚息;典当行可以提前还,也不收提前还款的罚息;另外审核放款周期典当行只要几天,银行最起码一个月。不知道您在哪个城市,上海裕丰典当(天山路201号)专业办理房产典当,月息费视房产情况百分之一起(这个要看您有几套房,房产性质,是否二次抵押,房产估值、需要借多少钱等等),可以先查电话咨询一下,然后上门商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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