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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德国关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2-10-27 法律资讯 案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财政专项补贴政策

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方面的不稳定性和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我国依据中小企业的成长特点以及国家宏观的经济发展政策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主要表现在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财政支持。比如我国成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通过贷款贴息、资金注入等优惠和补助措施来加大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发展,从而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成果的转化,进而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由此可见,财政补贴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2、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多方面的税收给予了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比如在所得税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可以有效低效企业融资、税负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帮助中小企业减少融资投资方面的压力和困难,为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政府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足够的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如前文所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固定资产价值相对较低,企业资金稳定性差,资金周转把控存在困难,因此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普遍都不稳定,这就使得银行、金融机构等不愿意在贷款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优惠和支持,这就成为了阻碍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一大障碍。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全面放开了对贷款规模的限制,并大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从根本上减小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我国财政部门还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调拨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来支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发展;另外,我国还加大了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了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搭建了政策性的融资平台,这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德国关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1、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如果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免除征收增值税;2、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少25%计入纳税总额,税率是20%;3、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还可以在50%以下的幅度内减少征收房产税、印花税等。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1、折旧税前扣除:加大工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和10年的可减半扣除。

2、制造业缓税政策: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3、“六税两费”减免范围: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小微企业定义标准是: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下;

2、企业的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

3、现在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如下:

1、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附加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3、企业所得税,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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