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1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既然已经批捕,那么检察院在批准之前,一定是对于公安部门移送来的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对相关证据进行了甄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谈话。换句话说,既然批捕,说明这个案子已经够判刑的了。

极少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不会判刑,但是比例非常低。

第一种情况是,犯罪事实存在,但是经过审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免于刑事处分。

第二种情况是,经审理,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这种情况就属于错案了,可能性非常之低。这种情况说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办成了错案需要进行国家赔偿,另外还需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总的来讲,既然已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批捕

刑事案件多久有结果?

一、一般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宣判结果?

一般三个月之内会宣判。

1.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2.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一般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多久开庭没有具体的规定。

1.刑事二审上诉多久时间可以开庭其实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法律上只是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时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二个半月,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多久时间内要把案件移送到二审法院在实际操作和法条中是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所提及的关于二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有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可以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的,可以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的内容应该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当前职业、就职单位、目前住所、身份号码、手机号码等;;原案件审查法院的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及上诉的具体请求和理由。

三、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因不了解证据的价值未取得。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一般刑事案件二审上诉之后,多久开庭是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的。上诉状的内容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当前职业等。如果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因为不了解证据的价值而没有获取,在二审中可以认定为新的证据。

你身边有什么令人震惊或者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

90后杀人恶魔姚常凤:作案十余起杀害10名女童,自称杀人无所谓

2011年,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大市聚镇发生一起俩姐弟被杀一案,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定位“邻居大哥哥”姚常凤。

此后,他先后作案十余起,直到2018年7月8日在湖南被抓获。

01 对落单女性开始下手1991年,姚常凤出生于湖北省宣恩县沙道沟镇红溪村,第一次作案于2011年12月1日,当时姚常凤刚过了20岁。

案发当天,他看到邻居何某不在家,其中她的7岁的女儿何某芹独自在家,心生歹意的他,随后便进入了她家,想要对其实施性侵。

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下手的时候,何某芹的弟弟何某飞回到家中,当弟弟看到姚常凤的时候,立即大喊,想寻求帮助。

姚常凤害怕事情暴露,随即就将姐弟二人残忍杀害。

下午,何某的大儿子来到父亲工作的地方,说家里出事了,等何某急忙赶回去的时候,两个孩子已经都倒在了血泊中......

经过报案调查,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姚常凤,于是附近在附近搜寻,发现他已经逃窜到不知何处。

随后,警方根据邻居的描述,画出了他相关的面部特征,身高162cm-165cm,中等身材,圆脸,肤色较黑,自此对外悬赏3万元缉凶。

姚常凤知道自己杀人后,很是害怕,于是连忙坐车去到了其他县城,后来又跑到了一个无名小镇。

过了几天后,身上的钱花的也差不多了,于是,他就索性来到了山里,饿的话就喝水或者吃野果。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感觉外面对此事的关注逐渐淡化了,于是,他壮着胆子从山里出来了,为了能够离自己老家近一点,他来到了湖南龙山。

在龙山生活的一年时间里,他又对一名15岁左右的小女孩姚某实施了奸杀。

当时,他看到有一名女孩姚某独自走在路上,他内心的恶魔心思又开始隐隐作怪,于是,他便尾随这个小女孩。

直到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他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恐吓并强行的将姚某拖至了草丛里将其强奸,由于受害人极度反抗,姚常凤随即便将她杀害,埋尸后逃跑。

之后的6年间,他先后在重庆市梁平北岸石马山公园、酉阳县植物园等处对7名落单女性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性侵。

02 警方大力搜查,在河里将他抓获8年间的潜逃,他先后发生命案10余起,盗窃案发生40余起,警方对外悬赏20万元帮助缉拿连环杀手姚常凤。

直到2018年7月8日,据当地警方的描述,姚常凤落网前曾想强奸一名11岁女童,被家人及时发现,于是才得以抓获。

案发当日早晨7点钟,一位50岁的妇女带着自己的孙女婷婷(化名),要从大蚕村走到七甲坪镇去上舞蹈课。

孙女当时走得快在前面,自己在后面走,相隔不算远,可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孙女就不见了。

随后,妇女一边走一边询问,直到来到了一家加油站,加油站的员工全新(化名)听到了妇女的情况后,放下工作,就陪着妇女一起找孩子。

他和妇女一起搭上了一辆车,沿着公路寻找,果不其然,他们在路旁的花生地里看到了孙女的一只鞋。

近处一看,花生地里似乎有被人刚刚踩过的痕迹,于是,全新循着痕迹,没走几步就看到了花生地旁有一条河。

河边的灌木丛隐隐约约有两个人的身影,于是,全新大喊一声,“谁在,出来。”

这一喊,惊动了灌木丛的里面的人,就看到其中一个人停下手上的活动,急忙逃窜,这个人就是姚常凤。

全新随后便追了过去,姚常凤起初是想从灌木丛逃到公路上,没想到全新一下子就把他给堵住了。

俩人僵持了两分钟,姚常凤曾苦苦哀求全新放过他,全新一下子走了神,姚常凤就赶紧跑走了。

全新眼看着姚常凤就要逃走了,随即大喊一声,寻求路上的陌生人的帮助,在附近的作坊工作的陈明听到后,刚开始以为俩人是在河里捞鱼。

近距离一听,原来是在抓歹徒,于是,他赶忙过去帮忙。

就这样,全新在河对岸追,陈明在河另一边围堵,大概30分钟后,姚常凤眼看自己跑不掉了,就跳进了河里。

周围人一看这种情况,都来这里帮忙,众人看到姚常凤跳进河里不出来,大家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拿起石头一块一块的往里面砸,最后,硬是把他砸了出来。

随后,警方到达现场,将他制服,一看,这个人就是多年要缉拿的罪犯姚常凤。

法院经过审理,问起为何要杀害这么多小女孩,他只是淡淡的回一句,“不知道。”随后,法官又问道,“你觉得伤害了他们无所谓吗?”姚常凤点了点头。

杀害了这么多人,他的内心仍旧没有一丝悔意,他是有多凶残,不禁让人心惊胆战!

派出所 办理 的 五类 刑事案件 是 哪些

一、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八类重大刑事案

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依据刑法来说,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刑事案件的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

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六类刑事案件是什么?

一、扰乱社会秩序案

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扰乱社会秩序,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

二、强迫妇女卖淫案

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

强迫未满十四岁幼女卖淫的;强迫精神病患者及痴呆妇女卖淫的;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摧残妇女身体强迫其卖淫的;明知妇女有性病而强迫其卖淫的;强迫两名以上妇女卖淫的;强迫妇女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立为重大案件。

强迫十名以上妇女卖淫的;摧残被强迫卖淫妇女,造成重伤、死亡或身体残疾的;以团伙或集团形式强迫妇女卖淫的;强迫妇女卖淫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立为特大案件。

三、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以牟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

引诱、容留三名以上妇女卖淫的;引诱、容留患性病妇女卖淫的;引诱、容留不满十四岁幼女及精神病患者、痴呆妇女卖淫的;勾结境外黑社会组织或集团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立为重大案件。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四、利用迷信骗财害人案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二百元以上,或猥亵妇女,致人伤残的。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一千元以上;或当众猥亵妇女,造成恶劣影响的;或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立为重大案件。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万元以上的;致使三人以上伤亡的;其他情节特别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五、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组织播放自己制作、复制的淫秽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情节严重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情节严重的;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结伙或组织集团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管理录像、照像、复印等设备的人员,利用所管理的设备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成年人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立为重大案件。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结伙或组织集团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管理录像、照像、复印等设备的人员,利用所管理的设备,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成年人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六、赌博案

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或一次赌博赌资在一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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