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案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各举一案例,多谢?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各举一案例,多谢?

1、诉讼时效的中止:

你提起诉讼后,在诉讼时效将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只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内),因为客观原因,如天灾人祸,无法进行诉讼。

案例:

甲于2010年6月1日因交通事故受伤(诉讼时效为一年),欲起诉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诉讼时效至2011年5月31日届满。5月29日当地发生水灾,全县道路被水浸,无法通行,直至6月2日才恢复正常,那么5月29日至6月2日(共5天)诉讼时效中断,从6月3日开始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6月3日起计多5天,即至6月7日。

2、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案例:

甲欠乙10万元,承诺2010年6月1日还。那么诉讼时效为两年,至2012年5月31日。2012年4月1日,乙起诉要求甲还10万元,法院立案后,乙致电甲说还款,要求甲撤诉。甲撤诉了,但乙没有还款。那么这10万元的借款诉讼时效就重新计算2年啦。

3、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案例: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父亲的一桩交通官司,判赔45万,无能力赔偿,一套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可以被执行 。

2004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这样的规定本是立足于以人为本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但是现实中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不仅不利于法院判决执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问题所述,交通事故官司,已判决需赔偿对方45万,父亲退休,退休工资每月6000,一下子赔不出那么多钱,对方不愿意接受分期支付。若从法律规定上,这个还是可以执行。

我开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主要责任,对方伤者提起诉讼要求我赔偿16万多,法官怎么判?

问:我驾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主要责任,对方伤者提起诉讼要求我赔16万元,法官会怎么判决?

答:关于这个案例,假如达到伤残等级,精神损害赔偿不分事故责任在交强险项下优先精神损害,伤残等级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赡养人生活费……均会在交强险伤残金(或身故)项下赔偿,2020年9月18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新的交强险限额伤残或身故18万元、治疗费用1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赔付,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摊,没有商业险的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考虑到肇事车辆司机是职务行为,超过医疗费用及伤残金赔偿,法院会判决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起交通事故即使摩托车负主要责任承担者达到九级伤残或者十级伤残同时有被扶养人及赡养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要求赔偿16万元的诉求,即使十级伤残没有被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情况下不可能要求赔偿16万元,或者人民法院不支持。

2017年8月13日发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伤害的司法程序处理与该案例有许多相同之处。

如何看待“唐山小伙追肇事者时对方车祸身亡,家属起诉索赔60多万”?

谁说小伙是追肇事者的啊,他是在锻炼身体啊!怎么了?我锻炼身体法律也管啊!为什么要叫那位死者肇事者?死者为什么要跑?死者家属先能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后,再说跟唐山小伙要钱的问题!先给死者家属普普法!然后再问问他们是哪来的勇气还跟别人要钱!

一个人骑摩托,在超速的情况下,到了火车道口不减速,也不观察情况就硬闯!这事能怪别人?

请问火车损失严重不?车上有人员伤亡没有?找调查一下人多的一方!

要多少钱?60万?先让死者家属把火车维修费,被撞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够60万吗?不够?好吧,继续!把死者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问题解决了!

这件事一定要“曲线救国”的方式解决!没有因何来的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只支持遵纪守法的公民!法律只保护守法公民!这是小学生都懂的问题!恶意犯罪的人,一开始就是蔑视法律的,那法律干嘛还要保护他或者她?

车祸后受害方起诉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结果是怎样?

因为受害方是被侵权人,作为被侵权人,那么起诉的时候会把肇事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到法院。如果涉及职务行为,那么还会将公司诉诸法院。 因为保险公司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故如果能走保险理赔的话,就不需要诉至法院。但是鉴于保险公司会扣除部分非医保用药等,故诉至法院评判标准会比理赔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案子当事人都不去理赔而是诉诸法院的原因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审查合同,公司法务如何审合同?
下一篇 刑事律师,刑事律师如何会见当事人?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交通事故诉讼案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各举一案例,多谢?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各举一案例,多谢? 1、诉讼时效的中止: 你提起诉讼后,在诉讼时效将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只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内),因为客观原因,如天灾...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