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流程中前一级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前期流程具体有哪些

房地产的开发对于有关公司来说是法律程序上的必然,如果不进行这类流程的办理就会导致自己权益的维护失去法律的保障,这些流程具体就是涉及有关部门的资质审核以及一定期限内的审批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质量安全问题的考量,因为涉及安全事故。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 土地出让 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 法规 、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 招标 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 商品房 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 营业执照 》和资质等级证书; 3、 工程施工合同 ;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虽说近几年的房地产开发的形式不是太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进行婚姻的前提准备就是房子,所以有关公司进行房地产的投资时一项较为稳妥的工作,因为市场的需求仍旧旺盛,那么相关的程序审批流程就还是自己关注的重点,千万不能因为松懈而放弃程序。

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流程中前一级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流程怎么走

想要开发房地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2.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4.必须是合法的满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企业。5.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予以营业执照。5.缴纳相关税费并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房地产前期开发报建流程是什么?

1、用地手续,交地、场地平整,委托定桩,项目征地及建设用地预审,用地会审及政府征地批复。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开工许可证,办理招标。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确权。

扩展资料

开发条件

1、开发主体合法

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3、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办理流程

原则上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的申请顺序和作用范围: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报局业务会批准,领取选址意见书。

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

交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报建申请表、工程预算书、中标通知书、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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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拿地后多久必须开发?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如今有很多的人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更多的会选择品牌开发商建造的楼盘,这样的话房屋的质量有保证,而且避免出现烂尾楼等的情况,而对于开发商来讲在拿地后会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房屋的建造,那么开发商拿地后多久必须开发?

如今有很多的人们在购买 房屋 的时候,更多的会选择品牌 开发商 建造的 楼盘 ,这样的话房屋的质量有保证,而且避免出现 烂尾楼 等的情况,而对于开发商来讲在拿地后会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房屋的建造,那么开发商拿地后多久必须开发? 房地产开发流程 有哪些?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开发商拿地后多久必须开发?

开发商拿地后2年内必须开发,否则国家会收回该块土地。开发商在拿到《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 满二 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权 。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1年以上未满2年的,将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2年以上的,市县国土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就可注销其 土地登记 和 土地证 书,同时由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相关批准文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

1、前期的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 建设用地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所说的 五证 中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 土地出让金 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

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作开发利用。一般都是划拨给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 经济适用房 外,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 出让土地 。出让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 70年 , 工业用地 50年 , 商业用地 40年 等。

2、建筑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 预售 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

3、销售阶段。

销售阶段是开发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资金实现赢利的阶段。一个项目销售的成败决定着开发商的根本利益。销售分为预售和 现房 销售两个阶段,预售即通常所说的期房销售,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销售,现房销售即开发商在取得《竣工证》或 竣工验收 合格文件后进行销售。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种销售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拿地后多久必须开发?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开发商在建造楼盘的时候要按照规定程序来进行办理,尤其是注意提前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在建筑施工的时候要注意尽快的收回成本,这样才能够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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