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新政(济南公积金新政2020)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济南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保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政策相一致,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二、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30日,央行、住建、财税等多个部门就房地产政策接连放出“大招”。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统一。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保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政策相一致,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二、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12日

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客户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好购房合同、支付了首付款之后直接带上首付款收据和个人身份证、当地居住证明(户口本或者暂住证)、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资料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营业厅找柜台工作人员提出贷款申请,然后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即可。

表格填写完之后,连同带来的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整理好资料后,审核部门就会根据资料展开审核,若初审通过就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接着客户再到指定评估机构,让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然后客户带上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就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再之后客户携带《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去办理担保手续,和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以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最后受托行就会放款。

济南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低于此标准的,租金按实际支出提取。

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的,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同时,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有关单位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缴存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3、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济南公积金新政(济南公积金新政2020)

济南三套房政策2022

一、关于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第三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二、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常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买房也是一样的道理,在选房和买房的过程中都有很多注意事项,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事先了解清楚才行。

1、购房资格审查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需要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现在想要买房,都必须要有资格才可以,但是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买新房还是二手房

新房和二手房各有各的特点,现在的新房越来越往偏远地区发展,而大多数二手房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因此多分布于城市中心区或较成熟商圈内,地理位置也就自然优越些。大家在选房的时候要注意,到底是选择偏远的新房好还是地段更好的二手房好。

3、注意购房预算

虽然现在大家都是贷款买房,但是贷款买房也是需要考虑预算的,可不能简简单单的只准备好首付款就行了,购房者还需要真正的计算好自己每个月可用还贷的资金有多少。另外除了房款之外,买了房子之后还会有其它一些费用的产生,比如房子的装修费,家具电器等等,对于比较着急入住的朋友,一定要提前将这些费用准备好。

一般来说,很多人都是符合购买首套房的资格的,但是第三套房就不一定了,虽然有些购房者已经开始计算购买二套房或者是三套房了,但是大家买房之前还是要查看自己是否有买房的资格,避免出现买不到房的情况。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四成

济南市风光 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图

8月12日,据官方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保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政策相一致,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按照新政,自2022年8月15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在此之前,济南曾官宣调整限购、限售、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

5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济南将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而言,包括: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5月23日,据《济南日报》,济南市再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三项新举措,并自5月24日起实施。

具体来说,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济南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济南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二是优化非济南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济南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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