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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物(过境货物征收增值税吗)

2022-10-24 法律资讯 侵权

过境货物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或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所以过境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过境货物在港口滞留超过3个月,会不会产生很多费用啊?

一,货物到港后无法报关滞留在港口,一般会产生以下费用:

1.舱租柜租,一般船公司免租期为到港后7天,有些船公司是3天的,这个根据不同船公司有差异的,超过免租期每天都会收取舱租柜租的,且超过2周后,柜租免费,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查过2周还没有清关的,舱租柜租也是比较多的;

2.滞报金,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一个星期为申报期,超期未申报,按申报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滞报金;

3.如果确定无法清关,还需要向海关申请退关,报关行这边还有退关的申报费及人工服务费产生;

4.如果退关还有运输费等其他费用产生,这个根据退运目的地不同,费用不同的,具体可以咨询船公司或货到公司。

二,货物过境注意事项:

1.对于同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对于未同我国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2.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

3.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和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过境货物及其运输车辆或运载设备加封。承运人和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4.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货物。海关在查验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到场。按照海关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或重封货物的包装,并在海关查验记录上签字。过境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过境货物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出境,过境货物向海关申报后,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输出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境货物

过境货物(过境货物征收增值税吗)

什么是过境货物?

过境货物(transit goods) 过境货物是指以某种运输工具从一个国家的境外启运, 在该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该国家境内的陆路运输, 继续运往境外其他国家的货物。 过境货物经营人是指经国家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认可具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权并拥有过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经营范围(国际多式联)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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