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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的意义)

2022-10-23 六尺法务 侵权

湖南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4〕26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业务经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基金账户

各县市区应按规定确定代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银行,重新明确或开设一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收入户以及支出户,稳妥做好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账户的合并工作。要求将账户信息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城乡居保中心,由省城乡居保中心将基金专户银行账号信息与业务信息系统做好绑定。在县市区境内跨基金专户银行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和发放养老金等待遇的,县市区经办机构须在代收保费和发放待遇的银行分别开设收缴过渡户和发放过渡户。过渡户资金采取“T+1”的方式分别向收入户和支出户转账结算,即收缴过渡户的资金在收缴业务的次日全部转收入户,发放过渡户的资金(如发放失败的余额资金)最迟在支付业务终了的次日全部转支出户。

基金专户开设银行、代收保费和发放待遇的银行,其省级银行须与省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联通。

二、落实补助资金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补贴、提高缴费档次增加的缴费补贴、对缴费困难群体的代缴补助、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等所需资金测算,向同级财政追加今年预算。

三、搞好数据迁移

省厅于9月底组织少数县市区进行新、老业务和财务信息系统并线试运行,试运行成功后,于10月底以前将全省所有城乡居保业务和财务数据向新系统迁移;数据迁移前,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必须在老系统中将参保审核、保费收缴、各类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等各种业务经办和财务账务全部处理完毕,任何业务不能处于未终结状态。

四、授予操作权限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名单应于9月30日以前报省城乡居保中心,对经办人员进行统一登记授权。今后,各地增减或变更工作人员必须报省城乡居保中心备案并重新设置业务权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利用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乡镇申报查询平台,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其操作权限由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赋予。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可利用此平台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五、设置政策参数

各县市区应制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省城乡居保中心将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的实施办法在信息系统中设置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等政策参数。

六、抓好参保登记

各县市区要查漏补缺,并按照编码规则采集、编制、完善城乡居保行政区划编码。新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县市区一级的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增、修改、维护由省城乡居保中心办理,乡镇、村组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增、修改、维护由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各县市区务必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但仍未进行参保登记的人员参保信息的核对、采集和确认工作。

七、调整缴费业务

在数据迁移前,通过调整原信息系统政策参数,启动今年参保人选高档缴费工作;对今年已按高档缴费的参保人员,由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在数据迁移前统一调整缴费补贴。推行二次缴费,满足今年已缴费人员再次选择高档缴费。

八、确保待遇发放

县市区经办机构争取于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对于暂停发放的参保人员,必须在年内进行全面的核实处理,根据核实情况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或继续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对于目前已经制好的国家标准社会保障卡,因没有发放到人而导致滞后发放新增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的,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协调金融机构尽快组织发卡工作,并将人员银行账号信息对应回写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保证年内将待遇发放到位。

九、确保网络畅通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技术部门要负责本市州省、市、县、乡镇业务网络四级联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业务经办工作。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跟踪了解,切实履行组织、指导、监管职责。省厅从9月15日起至年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业务经办工作进行重点督办。业务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城乡居保中心反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8月28日

农村养老保险能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合并吗

农村养老保险可以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合并。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如下:

1、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

2、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3、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4、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的意义)

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到一起吗?

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到一起吗?

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合拼到一起的,因为我们二种养老保险是单独运作而且互相存有的。这一农村养老保险,他应对的人群和职工养老保险应对的人群是不同样的,而且学生的这一交费规范也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说他们之间是不可以互相迁移合拼,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自然如果说你要选择参与养老保险,那样只能够选择参保这几种养老保险之中的一种,由于假如你二种养老保险都参保得话,那样事实上属于一个反复参保的情况,所以说是没有什么现实意义的,由于这样一来得话,比如说你二种养老保险都参保了,那样就意味着你最后办理退休享有养老金待遇时,只能够享受其中的一份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没必要二份养老保险都同时参保。

要是自己参与了职工养老保险以后,那就尽量选使自己的这一职工养老保险总计交费做到15周年以上,由于那样的话就具有了退休的条件,所以说你就可以享受到这个职工养老金的待遇了。职工养老金的待遇要远远高过这个居民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挑选职工养老保险开展参保,对自己来说它收益是最大的。

因为我们二者是不可以互相合拼的,所以说如果你现在挑选参与职工养老保险,那么你的这一农村养老保险费用,是能够退给你个人的。因此你只需拥有自身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指南和证实,去大家当地农村百姓联合会,规定撤出你这一农村百姓养老保险的缴费那样那样的话,对你来说,你这一农村百姓养老保险的缴费也就没有白交,由于这部分钱绝对是能够退给你个人的。

所以说尽管是不可以合拼这几种养老保险,可是农村养老保险能够退给自己。自然如果你不想挑选再次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直接选择参保住户养老保险,这类也可以的,只不过便是住户养老保险最后办理退休,体验到的这个退休金待遇,相对而言是非常低一些。那样对自己来说,获得的回报相对就变小,就是有这样的一个差别,当然这还是得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因为毕竟农村养老保险交费相对是比较低的。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合并办理?

可以合并,一般处理如下!

一、为什么可以合并?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法》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障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一种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题主提到的农民养老,即原来的“新农保”现在已经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

为了解决农民进城务工和被保险人经济状况的变化,社会保障制度规定两种社会保障形式可以与养老保险相结合,这意味着两种养老保险可以有效衔接。 换句话说,一个人只能参加一种保险。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工作的变化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人们在参加养老保险时会遇到一些需要相互改变的问题。为了解决参保人员的这些实际问题,2014年,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建立后,国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暂行办法》。

二、正常情况下怎么合并? 如果我们无意间参加了两种保险,也就是说我们先参加了农村的“新农保”,也就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因为其他原因出去工作或者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我们就面临着两种保险如何结合的问题。

这里有三个例子: 第一,将居民社会保障纳入职工社会保障: 一般来说,如果你认为工作相对稳定,或者你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那么既然你缴纳了职工社保,就可以把城乡居民的社保纳入职工社保。

但需要告诉你的是,纳入职工社保的城乡居民社保只纳入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不累计。另外,超过法定年龄不满1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一次性返还。

二是将职工社会保障纳入居民社会保障: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先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然后在城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保。但是如果你觉得工作时间不长,没有稳定收入,还是要回农村发展,那么你可以把职工社保纳入居民社保,这样不仅可以累积个人缴纳的所有账户存款,还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居民社保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到了法定60岁以后,如果缴费不满15年,可以一次还完。

第三是谨慎对待两种社会保障的合并: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社保缴费年限比较长,你的个人发展也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所以一定要慎重处理好两种社保的合并。建议如果员工社保缴费超过15年的一半以上,可以考虑纳入员工社保;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社保只交了两三年,而居民社保交了七八年,你很有可能成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人替你交三分之二的员工社保统筹费,那么你就要把员工社保转到居民社保。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两种社保可以相互转换连接,但不能重复计算重复缴费。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同时支付双方保费,比如2015年,多付的保费会返还给你,不能重复记入你的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法》,你说的农村养老其实是城乡养老保险,可以和职工养老结合,也就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合并时只能累计个人账户金额,不能累计缴费年限。

另一方面,如果你在城市工作,参加职工保险,但是不稳定,就要回到农村发展,想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样不仅可以合并账户金额,还可以积累缴费年限。所以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对待两个社保体系的合并和改造,做有利于合并的事情。

农村社保和城市社保可以合并吗

农村社保和城市社保是不可以合并的。

一、有合并,农村社保,和城镇居民社保合并了,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不是和城镇职工社保合并。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2,政府补贴,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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