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网站(昆明申请公租房的网站)

南宁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

南宁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

南宁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南宁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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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名入口:

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邕有家”或官方授权的网站“南宁选房网()”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经核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3年。受保障人应当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重新进行初审、复审及核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经核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保障资格终止后,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规定退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享受货币补贴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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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户型标准

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套公租房。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四)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广西在做好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同时,统筹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区正在实施公租房保障的住房困难群体46.75万户。其中,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约12.07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近19.48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15.1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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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名:

通过“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报名流程:

1. 点击“保障房”或者“服务”菜单,进入“业务中心”页面,选择“公租房业务”。

2. 点击“选房报名”菜单按钮,进入报名列表,阅读报成通告。

3. 勾选“我已阅读上述事项,同意申请”,点击“确认”进入报名列表。

4. 在报名列表中,选择需要报名的房源,点击“报名”进入确认报名页面,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如已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理解报名即可完成报名。

5. 如果是优先家庭报名,在确认报名页面中,选择符合优先家庭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即可。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公租房在哪个网站申请?

公租房在当地房管局申请,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成都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2022

成都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2022

成都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2022,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成都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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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及租赁补贴申请入口:

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 :

另外,部分区县有自己的住建网哦,建议大家可以搜素一下自己相关区县

申请条件

成都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 ,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中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⒉.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 ,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 ,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域镇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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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中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其中:

(1)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租金标准按《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发〔2020〕3号)规定执行。

(2)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

(3)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准入条件、租金优惠比例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住建局定期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属地实际适当提高租金优惠比例,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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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公租房主要是分布在锦江、金牛、成华、高新以及武侯等多个区域,但也有固定的小区,例如东锦瑞苑就共设有2463套公租房,并且有三种不同类型的户型。还有就是位于的翠屏北里和位于成华区金竹村的竹林居,分别设有424套和409套公租房。而这些区域的公租房都拥有各自的优势,大家在选择的时候,需根据自身情况等方面来。

成都大部分区域都有公租房,具体位置,大家可以进入官网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在【保障性住房项目】那一栏即可看到地址,还可以看到项目状态等,点击【更多】可查看更多区域

温馨提示:

1.选房顺序通过分类摇号产生。

2.摇号相关事宜,在登记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另行公告。请保障对象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住房保障”专栏,在住房保障最新公告里查看。

3.符合本次登记范围的保障对象若放弃参与配租,视为拒绝接受配租安排,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到窗口提交优先证明材料的保障对象尽量安排一人到窗口办理。请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住房保障服务站。

5.咨询电话:86280083

申请公租房的网站(昆明申请公租房的网站)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http://zjj.sz.gov.cn/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

申请条件: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满足一项即可)

a、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b、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c、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符合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a、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b、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c、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d、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则需提供);

4、婚姻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等等;

5、独生子女证(失独家庭提供);

6、民政部门收养子女证明(收养过子女需提供);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以上,3年以下需提供);

8、残疾、优抚证明材料(残疾人或优抚对象需提供);

9、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需提供);

10、成年子女就学(在读证明);

11、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已申安居补申公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备注】: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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