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行政诉讼时效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时效是《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有效起诉期限,当事人超过此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通常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

对《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理解如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经复议程序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最新)
下一篇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协议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诉讼时...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