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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侵权责任法关于劳动者侵权)

2022-10-12 六尺法务 侵权

劳动法中侵权行为的界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重大损害的界定,根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五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而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无过错责任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侵权责任法关于劳动者侵权)

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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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侵权责任法关于劳动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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