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服务平台(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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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豫招中[2019]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7号)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 2”分段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 2”分段制的高职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 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招生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校报到,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

招生学校做好信息采集的同时要根据新生类别分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 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编制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7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9]33号)要求,“五年制”和“3 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厅批准,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中专层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附件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文件精神,跨省招生生源原则上以初中毕业生为主,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方可招生,省内所有招收外省生源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按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外省生源不得在我省办理录取手续。

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招办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除个别学校外,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 2”、小中专(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 2”招生,考生须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录取信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招生宣传及集中录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单独办理。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盖章。“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教办学[2017]118号)文件精神,我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学生后两年高职阶段录取电子数据由省招办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年制”、“3 2”升转段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信息采集数据上报等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6号)执行。有关学校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和工作要求,升转段对象必须具有当年“五年制”、“3 2”正式录取手续,并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对学校拟录取考生,我办审核后将统一打印升转段新生录取名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指导当地五年制、“3 2”学校做好升转段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3 2”联办普通中专学校要主动与联办高校联系沟通升段事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二)严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须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审核,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新生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四)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招办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八、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招收的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专科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41106120001817034676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 2”升转段录取费。 ;

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服务平台(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平台)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heao.gov.cn/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登录网址及入口

点击登录: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简介和联系方式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 综合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四)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五)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八)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考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450046

三、河南高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普通类考生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4.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6.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专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提前批(除艺术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除艺术外)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批次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各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7.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8.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9.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体育、艺术、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定向培养士官、航海类、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1.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登录不上了怎么办

1、可能是系统服务器响应超时,等过会再试试。

2、查看下网络有没有问题。

3、网站服务器不稳定,再等会试试

4、换其它浏览器试试,比如百度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如果这些都试过不行,那就在官网里重置找回密码。

扩展资料: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简称“中考”。它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报考相应的高中、中专、中技等。其中以报考高中为主。中考要考虑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后继续学习的潜在能力,高中教育还是基础教育的范畴,因此,中考既要坚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又要坚持考查学科能力。

中考命题严格遵循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充分考虑教学情况、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情况、教材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求同避异,充分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平稳过渡,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

2018年4月3日,江西从2018年初一新生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科成绩来源于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

百度百科:百度百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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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后,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全省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8日18:00,其他为12月5日18:00。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7日9:00开始,12月11日18:00结束。没有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照顾或专项等政策。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居住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普通高中学籍等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将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报考并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四)报考以下三种类型的体育相关专业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类型1.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

类型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单招生),须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类型3.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报考高校的专项考试,根据资格条件和专项考试情况,由高校确定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要求。

以上三类招生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相关专业文件为准。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报名时填写证件号。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办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办予以督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办负全责。各级招办要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如个别考生填写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监护权或监护能力),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高校退学、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外省户籍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考生的资格审核,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体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

省招办对全省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市、区)招办,逐一查清后书面报告省招办,省招办再次核验确认,确保全部正确无误。

八、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国家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以及残疾人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考生“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将根据户口本及身份证信息进行审核,无需网上申报。其它类别的“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年12月后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或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和省“*”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10)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2)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第四条第(五)项的要求即可。

4.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证件号。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考生申请后,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办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招办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照顾对象1-4项的,原件连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上报省辖市招办复核(直管县直接报省),其他照顾对象的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考生。省辖市对县级上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由招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办。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8日。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九、报名信息公示

各级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区)招办审核的考生资格条件信息,须在招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对各市(县)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时,各级招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

十、体检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涉及到保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确保每个考生知晓体检结论及对填报志愿与录取的影响,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十一、报名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即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统一先按每个考生一个类别缴纳(100元/人),统一网上支付;如考生报考2个或2个以上类别,待考试类别信息汇总后,需补缴的余款由县区招办代收后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交省招办。

各地要严格按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和电子信息采集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体检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

十二、组织管理与服务

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省辖市招办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其中市(县)级招办须设置直属报名点,主要负责非应届生报名事宜。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等的报名由户籍地的市或县级招办直接负责,一般应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设立直属报名点。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

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和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办理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报名的过程也是面向考生服务的过程。各地要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本着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原则,规范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报名环境。要以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努力做到应知尽知;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考生报名的培训指导,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暂时不完备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

各地各中学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的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相关规定,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享受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级招办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招办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

对口生、专升本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按以上要求随普通高考一并进行,具体文件另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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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章程

一、招生数量和报名条件

河南省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男生) ,年龄14-16周岁(招收学生应为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监护人同意;体格、心理、文化等综合素质符合航空实验班报名自荐条件。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 宣传动员。省教育厅印发招生工作文件,郑州市第九中学会同海军招飞部门制订招生简章,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各省辖市、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航空实验班。

(二) 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专栏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底。

(三) 考察遴选。海军招飞办和郑州市第九中学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品测试。考察遴选主要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

海军航空实验班初选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依据报名情况,在全省设立初检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参加。定选时间安排在5月进行,地点设在郑州,由各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海军招飞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名单将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布。

(四) 审批录取。7月,省教育厅将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学生择优录取。已被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五) 签订协议。学生入学报到后,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郑州市第九中学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三、日常教学与管理

(一) 课程安排。教学课程与其他教学班一致,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学科学习内容,达到普通高中学生基本要求。同时,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及航空知识、参观见学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

(二) 管理模式。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管理,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 师资配备。学校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海军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四) 调整交流。海军招飞办每年组织实验班学生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原因,不适合在实验班继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可调整到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出现的差额可从符合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生中择优选拔补充,并签订培养协议。学校将学生调整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待遇保障

(一) 对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学生,初选和定选的体检费由海军招飞办统一支付,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参加定选学生和带队工作人员,由海军招飞办免费安排食宿,并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二) 对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补贴。

(三) 海军航空实验班毕业生, 高考志愿 应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报考海军飞行学员的,须退回、补缴相关费用补贴并承担有关责任。

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体验飞行等。体验飞行成绩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在飞行学员录取时,折算成0-60分计入录取成绩(录取成绩为高考成绩与招飞选拔专业成绩相加值) 。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按照录取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将推荐到 清华大学 、 北京大学 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进行“双学籍”培养。对未被录取为飞行学员的航空实验班学生,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向其他军队院校或民航学校推荐。

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自荐条件

(一) 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河南省学籍和户籍,符合中考报名条件。

(二) 身体条件:身高160cm-180cm之间,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至130%之间,标准体重(kg) =身高(cm) -110。双裸眼视力“E”字表检测在1.2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无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及传染性肝炎等病史。

(三) 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敢,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 同意;本人及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五) 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不含分配生) ,外语限英语。

承办学校介绍

河南省郑州市第九中学创建于1953年,学校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之一的郑州核心区。60多年的沧桑历史,积淀了学校厚重的文化底蕴,练就了学校学人的人文涵养和精神。

学校是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河南省文明单位,是省教育厅唯一命名的 “河南省创新教育实验试点学校”,是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学校,是教育部第-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是全国十佳现代学校。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被海军招飞办授予“海军招飞优质生源基地”,被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命名为全国首批智慧教育实验校,被教育部第一批命名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和“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

学校享有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先进单位、河南省校本课程建设先进学校等诸多美誉,学校的创新教育实践也得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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