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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哪个地区的,我是天津的,就天津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惯例来说说吧:

1.可以到法院起诉,医院那边病例的客观部分按照规定是允许复印并且加盖公章的,再加上你亲人所到的“另一家医院”的诊断,就是证据。

2.一般来讲这种诉讼请求可以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被抚养人抚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未来治疗费等,不知道你们的具体情况,这些有的可能靠不上。

3.起诉后可以向法庭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这个鉴定需要院方提交完整的病例,这个时候你们也可以复印到全部的病例了,如果确认病例没有涂改或不真实的地方,就依据病例进行鉴定。

4.法院会择期组织选鉴定机构,按照你们和院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当地有资质能够做这种鉴定的机构当中选定一家。

5.医院确实有势力有实力的话,恐怕是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如果鉴定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你们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会选择高一级的鉴定机构。如果还是觉得鉴定结论是不正确的,还可以再申请中华医学会鉴定。

6.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判决就有了最重要的依据。鉴定结论即使构成医疗事故,也分4个等级,每个等级当中又有很多区分。法院会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等级对应相应的伤残等级,以支持你们起诉所主张的伤残赔偿金。

医疗纠纷律师在线咨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

1、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双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并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2、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并申请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3、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搜集相关证据,如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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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选拔标准

1.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并有2年及以上的执业年限;

2.无任何刑事、行政及业内处罚(处分)记录;

3.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热心公益服务事业,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管理;

4.流利、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强;

5.能听懂并使用本地方言与用户沟通;

6.电脑技能:打字速度20字/分以上,并能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软件;

7.能适应运营平台排班时间(含通宵夜班),预约班次后不得无故缺勤;

8、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来访群众法律事件信息记录等;

9.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拓展资料

一、接待与受理

(一)、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并告知诉讼风险。

(二)、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三)、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协商一致后,需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若干份,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交一份,委托人、承办律师各执一份;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存档。

(二)、开具律师事务所所函,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三)、案件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要求收费。

三、调查取证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通信。

四、诉讼

(一)、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如因故不能出庭,应争取延期开庭或与当事人协商。

(二)、出庭应该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律程序。

(三)、对委托人的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承办律师对获知的委托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有法律规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结案

(一)、承办案件结案后,写好办案总结,整理案卷归档。

(二)、对于办案中提前解除委托关系的,律师应写出办案总结,说明原因,并附上相关解除委托关系的手续,整理案卷归档。

医疗纠纷免费律师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医方与患方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按照医务人员有无诊疗过失分为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这里是法律纠纷问题在线咨询,有关医疗纠纷的问题较多,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法律问题,我们的专业律师好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诉讼,我们律师也会为您提供服务。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侵权责任法》第7章第54-64条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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