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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案例(内部交易案例最新)

2022-09-06 六尺法务 案例

历史上和现代生活中有哪些暗度陈仓的案例?

◆烧栈道与修栈道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古代战争史上的著名成功战例。

秦朝被推翻的时候,项羽、刘邦以及其他参加反秦战争的各路将领,齐集商议胜利以后怎样割据国土。当时势力最强的项羽企图独霸天下,他表面上主张分地封王、分配领地,心里却已开始盘算,将来怎样一个个地消灭他们。

项羽对一般将领都没有什么顾忌,唯独对刘邦很不放心,他知道刘邦是最难对付的对手。早些时候,曾经约定:谁先攻下秦都咸阳(今陕西西安附近),谁就在关中为王。结果,首先进入咸阳的偏偏就是刘邦。关中,即今陕西一带,是秦的本土,由于秦的大力经营,关中不但物产丰富,而且军事工程也有强固的基础。项羽不愿意让刘邦当“关中王”,也不愿意他回到家乡(今江苏沛县)一带去,便故意把巴、蜀(今都在四川)和汉中(在今陕西西南山区)三个郡分给刘邦,封为汉王,以汉中的南郑为都城。想这样把刘邦关进偏僻的山里去。而把关中划作三部分,分给秦朝的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以便阻塞刘邦向东发展的出路。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封地九郡,占领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一带广大肥沃之地,以彭城(今江苏徐州)为都城。

刘邦的确也有独霸天下的野心,当然很不服气,其他将领对于自己所分得的更小的地盘也都不满。可是,慑于项羽的威势,大家都不敢违抗,只得听从支配,各就各位去了。刘邦也不得不暂时领兵西上,开往南郑,并且接受张良的计策,把一路走过的几百里栈道全部烧毁。栈道,是在险峻的悬崖上用木材架设的通道。烧毁栈道的目的是为了便于防御,而更重要的是为了迷惑项羽,使他以为刘邦真的不打算出来了,从而松懈对刘邦的戒备

刘邦到了南郑,发现部下有一位才能出众的军事家,那就是韩信。刘邦就拜韩信为大将,请他策划向东发展、夺取天下的军事部署。

韩信的第一步计划是,先夺取关中,打开东进的大门,建立兴汉灭楚的根据地。于是派出几百名官兵去修复栈道。这时,守着关中西部的章邯听到了这个消息,不禁笑道:“谁叫你们把栈道烧毁的!你们自己断绝了出路,现在又来修复,这么大的工程,只派几百个士兵,看你们哪年哪月才得完成。”因此,章邯对于刘邦和韩信的这一行动,根本没有引起重视。

可是,不久章邯便接到紧急报告,说刘邦的大军已攻入关中,陈仓(在今陕西宝鸡市东)被占,守将被杀。章邯起初还不相信,以为是谣言,等到证实的时候,慌忙领兵抵抗,已经来不及了。章邯被逼自杀,驻守关中东部的司马欣和北部的董翳也相继投降。号称三秦的关中地区于是一下子被刘邦全部占领了。

原来韩信表面上派兵修复栈道,装作要从栈道出击的姿态,实际上却和刘邦统率主力部队,暗中抄小路袭击陈仓,趁章邯不备取得了胜利。这就叫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由于这个历史故事,后来形容瞒着人偷偷摸摸地活动,并达到了目的,就叫“暗渡陈仓”或者“陈仓暗渡”。

韩信这个计策,当初张良建议烧毁栈道的时候就曾向刘邦说过。刘邦见他们两人先后所定的计策竟然完全一样,高兴地说:“英雄所见,毕竟略同!”由此,后来又形成了“英雄所见略同”或“所见略同”这句成语,和成语“不谋而合”(事先未经商量而彼此的看法、态度完全一致)的含义相同。

【今用解析】

从商人立场看,由于应对市场、产品、行业的竞争,有的商人为麻痹对手,在试图抢占某一产品市场前,也往往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甚至做一些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举动,掩盖其真实目的。

暗度陈仓,不仅是指故意暴露自己的商业意图,用以迷惑竞争对手或以此吸引顾客,暗中行动,战胜对手的策略;有时候还是一种心理阴暗,贼喊捉贼,商业道德沦陷的表现。

◆星风波涨停股

网络世界,信息铺天盖地。人间百态,无不沉浮其中:

某年某个月的最后一天,以服装服饰为主并夹杂着房地产业务的一支南方股票披露了三季报。在其十大流通股东榜中,某女明星与另一女明星的名字赫然分列三、四的位置。尽管并不能确认这两人就是某星和某星,但是此股仍大涨6.47%,进入了上证A股的涨幅百强。等到周二,干脆上来就封涨停。

为什么这个分析一出炉,周二该股就封涨停呢?因为大多数相信这两人就是影星某和某!

一段时间,关于这只股权要重组的消息不断在市场中传播,但都被公司方面否认。既然上市公司都出面否认了这个传闻,那星和星怎么还会出现在流通大股东行列中?这里有两种可能,要么真的是同名同姓,那两人确实不是影星;要么上市公司在说谎,重组之事确实存在,只是不小心传出去了,所以上市公司出来掏浆糊,说“从未”谈过,实际上早已暗度陈仓。显然周二该股的走势已经说明了一切。因为过去有太多的例子告诉人们,不少上市公司嘴上说没有重组打算,一转身,又说公司重组了,结果当真相大白时,散户投资者面临两种选择,要么追高公司股价;要么眼巴巴看着重组股天天封涨停,等打开涨停让你买时,你离吃套也不远了。

据说几年前,华尔街上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因为资产整合而上涨,但监管部门在这只股票还没有拉升前,发现有一个账户突然增仓30万股,他们就开始调查,发现账户的主人是一位居住在香港的居民,有一次他从美国回香港的飞机上,边上的座位正好是那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管部门由此怀疑是这位董事提前泄露了公司资产整合的消息,属于内幕交易,于是,这位香港居民不但要吐出不当获利部分,还被罚了100万美元。尽管香港居民不服,但拿不出有力证据为自己洗清“冤情”,结果只好乖乖认罚,而事实上,美国监管部门有证据显示,这位居民与那位董事是旧识。凡事就怕认真,看看美国人是怎么监管证券市场的,就知道沪深两市在规范的道路上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其实人们相信那两位大股东是影星还有一个重要理由:跟这只股闹绯闻的是一家网络公司,而这家公司CEO是刚刚上市的创业板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既然这家公司CEO与影视圈走得如此近,那在公司要重组的时候,透点消息给圈子中的朋友,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吧。要是此事发生在美国,那两位大股东果真是影星某和某的话,一旦这家网络公司与这只股票重组,他们可是要解释清楚的。解释不清,那就涉嫌违法,这可是要接受刑法处理的。”我们整天说要规范证券市场,事实上,当有具体案例发生时,只有去调查清楚,只有去重处重罚,才能警示后来者。

◆曼联暗度陈仓计毁谁手

当曼联大胜切尔西后,斯科拉里大肆抨击裁判,认为鲁尼的进球根本不存在,指证小胖犯规在先。不过红魔也有话要说,弗格森与弟子们都认为,C罗顶入的那记头球应该有效,因为吉格斯与鲁尼的角球创意性配合既合情也合理更合法。

“我们有一段时间犯了错误,让对手踢得太轻松,但他们打进的是一个犯规球,是这个球改变了比赛。”斯科拉里谈到鲁尼的破门十分不悦,大菲尔觉得小胖对阿什利犯规在先,不过从转播镜头来看,并无明显迹象。

当天《每日邮报》则提醒切尔西,若不是边裁业务不过关,上半时结束前曼联的“战术角球”早已该让曼联破门,误判已经帮过蓝军:当时鲁尼去开角球,将球向旁边一拨,吉格斯假装跑上去重新开角球,却突然带球向内切,切尔西反应不及,坐视他传中助攻C罗头球破门。但主裁韦伯在边裁示意下宣判进球无效。

《每日邮报》专栏文章分析说:“鲁尼并不总是看起来最聪明,不过这次他却让边裁达伦·坎看起来像个傻子。对阵切尔西时他与吉格斯的角球配合很有创造性,即便这是个一次性的诡计,但也能让任何人睡熟(麻痹大意)。曼联靠这个配合进了球,但却被裁判剥夺,他们似乎没有心理准备。”

“吉格斯认为进球无效是因为鲁尼没有告诉此案盘他已经开出了球,不过规则书上可从没说过球员必须这么做。此判罚没有引起争议的理由,是曼联随后重发角球还进了球。”

只要皮球被开出或移动,比赛就重新开始,根本无需向裁判请示。

“暗度陈仓”计取得成功却无功效,吉格斯十分遗憾:“这是战术角球,但边裁似乎没意识到。我不清楚,韦恩(鲁尼)是不是和他说了,我跑过去,韦恩告诉我球已经开了,所以我就拿球传中。”弗格森也指出,这是球队有意识的创造性配合:“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那个角球,这是吉格斯与鲁尼早已谋划好的。我可不认为鲁尼需要和边裁解释构思想法。”

不论在绿荫场上还是在商战中,暗度陈仓总是引来纷争。只有在战场上,才有真理,那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军迷心中的航母

关于中国自造的航母各种传言一直充斥在网上,比较认真点的是上海造船厂的新船坞的模型照,倒真是让人觉得自造的航母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但是从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号到乌克兰的老瓦,中国热心军迷的脸都等黄了,军迷们的版本也都改了好几改了。但国内的消息总是没有国外的猜测来得让人心动,日本人说中国海军组建了048办公室,美国人说中国在建航母是俄式滑跃起飞,舰载机是苏-33,俄说中国定了54架苏-33!

军迷在等,却等来了印度自造航母的消息。印度政府于某天为自主建造的第一艘航空母舰举行龙骨安装仪式,标志印度“国产航母”工程迈出关键一步。印度国防部官员说,航母造价约6.5亿美元,可实现70%部件国产化,计划2014年交付海军使用。如航母顺利完工,印度将成为继美国、俄罗斯、法国之后,世界上第四个自主建造大中型航母的国家。

军迷说,第几不要紧,我们又不去做小妾去挣个名分。但是对海权的控制对于中国来说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南海东海、印度洋油路,哪一方都在呼唤海军。“我们的航母在什么位置?”不过军迷们还是相信中国的航母已经在建了。

一百多年前美国历史学家马汉说过一句话:谁控制了印度洋,谁就控制了亚洲,21世纪世界的命运将在印度洋上见分晓。而印度的心态无不在宣示印度洋是印度的印度洋。按建造规划,航母预计2010年底下水,经过最终调试与验收后,预计于2014年交付海军使用。印度一边买一边建,真是只争朝夕啊!29亿的戈尔什科夫号的不吭气的印度,更让人看到了印度人对海洋控制理念的不遗余力。

军迷认为,假设中国航母已经在建,印度航母已有了下水的确切时间表,一明一暗,谁的能先下水?就建造大舰的经验来谈,应该相信中国。

◆龌龊的恶意捆绑

软件不软,这种恶意捆绑,让普通使用者对专业水平的“暗度陈仓”,叹息声声,一筹莫展,无可奈何。至于捆绑的对错,已有足够的说法和足够的抨击理由。这里想说的是,在很多软件、汉化已成事实的当前,在捆绑仍没赶尽杀绝的今天,如何过好当下:就是将不良影响控制到最低。

你想下个工具,一下给你捆绑无数个娱乐窗口。你查找的是乙,打开一看却是甲。让你费时费力。

某网友在汉化一些作品,网站却在不告知的情况下恶意安装插件。让你不得不一次次去卸载,而恶意捆绑如贼,无孔不入,藏身让你动用各种本领去找。要查清楚这个问题,需去请教一些解包的高手,高手的解释是:

A,第一个注册表项目强制写入了某插件的个人ID,这证实了上述截图来源;

B,第二段,配合下面的yes任务,一旦用户同意安装明示的三种插件后,汉化人LLL会附送多一个“礼品”——强行将用户主页修改为代码中的那个内容。这就是所谓的“搭骨头”了,你都同意装三个插件了,再送你一个“暗度陈仓”的主页修改吧……

在跟网友探讨这个话题时,我还得到一些情况:

有网友反映,有些恶意发布者,会故意冒充知名汉化人的名义发布作品,里面夹杂了“私货”。

还有一些影响不大的小动作,包括高报软件版本号,争取抢先发布;隐瞒软件共享状况,故作免费软件,如此等等。

有些软件作者、汉化人,在管理严格的网站发布,会很守规矩,甚至在自己所属的团队网站,都很守规范,营造了一副好名声。在这个好名声下,在其他管理不严格的网站,不时就出一些让人意料不到的小动作。说实话,很多人平时可能真的还不会关注到这些有点龌龊的“暗度陈仓”诡计。

于是,种种陈仓暗渡,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的行为就在不经意间随风潜入网,润你细无声了……

说实话,谁都不知道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多久,谁都不知道自己的空间潜入多少这种类似的恐怖活动……

谁也搞不清业内的各自规范措施,以及响当当的绿色公约之后,会潜伏多少暗度陈仓之勾当。显然,我们还处在网路游戏的春秋战国时代,分地割据,各霸一方,分封诸侯的年代还在上演;李鬼高举板斧:留下买路线的喊声不绝于耳;而流窜于荒野,趁着夜黑闯入你的院子,暗度陈仓的贼,更是让你防不胜防。

案例(十)关于刑罚

在这个案例中,列举了目前较为常见的几种刑罚规则,当然考试不会出这么简单的题吧。

案情:

李某,男,1977年3月8日生。2009年6月12日,因非法集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刑罚执行期间,李某悔罪态度明显,认真遵守监狱各项规定,积极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在一次集体劳动过程中发生劳动事故,李某奋不顾身,舍身救人,身受重伤,后经过治疗后痊愈。

周某,男1970年12月7日生。2003年因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被刑满释放。2012年5月13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陈某,男,1989年4月21日出生。200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被刑满释放。2012年8月3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十三年。

杨某,女,1967年7月9日生。2005年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哦按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8年有期徒刑。

问题:

1、对李某是否适用减刑?李某最早可于何时被刑满释放,为什么?

对李某应当减刑;李某最早可于2022年6月13日被刑满释放。在刑罚执行期间,李某悔罪态度明显,认真遵守监狱各项规定,积极学习政治、文化知识。说明李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监狱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在一次集体劳动过程中,舍身救人,符合重大立功表现,对李某应当减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李某于2009年6月12日,因非法集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李某最早可以于2022年6月13日刑满释放。

2、法院对周某做出限制减刑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果周某2003年未犯内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法院是否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法院对周某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因抢劫、强奸、绑架等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限制减刑。本案中,周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论其是否构成累犯,法院都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如果法院没有对周某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且周某在二年缓期考验期内没有新的犯罪,那么其实际执行的期限最低不少于多少年?

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最低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如果法院没有对周某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且周某在2年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新的犯罪,那么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15年,当然,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不包括在内。

4、陈某在刑罚执行7年后,是否可以假释为什么?

陈某在刑罚执行7年后可以假释。陈某犯盗窃罪时不满18周岁,因此不构成累犯,2012年两罪并罚虽然超过10年,但每一个罪都没有超过10年,刑罚执行7年,达到原判刑期13年的1/2以上。所以,可以对陈某假释。

5、杨某在刑罚执行十五年后,是否可以假释?为什么?

对杨某不得假释。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6、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对其实施何种刑罚执行制度?该制度还可以在何种情形下适用?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细致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意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去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罚没额首次破亿都有什么?

北京大学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披露,2016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处罚的罚没总额首次破亿,达3.8亿元。这一数字是2015年罚没金额的26倍,是2011年的111倍。

罚没总额高企,一方面原因是查处案件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是罚款幅度大增。此前处罚多为没一罚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为违法所得的一倍),没一罚三的案件每年只有两三件,但到了2016年达到21件。

如影随形。2016年,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激增,首次过百。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细化并公开裁量标准。

罚款金额每3年上一个台阶

证监会9月1日称,通过对专项行动第三批18起内幕交易案的查处看,当前内幕交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违法交易金额巨大,涉案金额往往超过千万元,有的甚至数亿元,不少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与此同时,内幕交易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金额也逐年增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的研究团队最近推出一份研究报告——《中国证监会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综述》,以证监会自2007年至2016年作出的

202份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分析。结果显示,2016年内幕交易的涉案金额、查处数量均为历年之最。

《报告》作者张翕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说,就数量而言,2016年、2014年、2013年处罚数位于十年来的前三位,2016年最多。就处罚

金额看(排除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被罚5.2亿元),2016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处罚的罚没总额已逾3.8亿元,是2015年罚没金额的26

倍,是2011年的111倍。

就个案的罚没金额分析,2016年个案平均近700万元。按罚没金额多少排序,考察每年金额靠前的二十份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在450万元以上的,2013年3份,2014年2份,2016年有15份。

“从更长远的纵向梯度来看,2007-2009年每年罚没金总额均为十万级,2010-2012年每年罚没金总额均为百万级,2013-2015年每年罚金总额均为千万级,而2016年的罚没金总额则达到亿级。几乎每三年增长一个量级。”张翕说。

从证监会处罚力度看,没一罚三最多的年份是2016年,21件;2015年1件,2014年3件,2013年2件,2012年1件,之前年份均

无。从这十年处罚书看,2016年没一罚一的案件数量十年间排名第三,没一罚二的案件数量排名第二,没一罚三的案件数量排名第一。

张翕说:“由此看出,2016年不仅没一罚一案件数量多,最重要的是没一罚三案件数量名列前茅,数量远超往年,表明证监会处罚力度加大态势明显。”

裁量依据试行十年未见修订

没一罚一还是没一罚二、罚三甚至罚五?之间的差距是几何级的。依据是什么?

据《法制日报》记者查阅,2007年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共29条的条文中,规定了对内幕人(现在一般称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从称谓上看出此规则已很早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违法所得的认定,规定了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情形以及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

情形。

“如果证监会现在仍然据此进行处罚的话,那也是‘依法而为’。只是这个‘法’太旧了。至今已近十年,仍然是试行。而现在的市场环境、内幕交易的数量、涉案金额已与十年前大相径庭。”证券律师张远忠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

2015年1月23日,在证监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强调,要把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张远忠说,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太自由”“太任性”。这就要求取证要细致,责任认定要严谨,处罚力度要过罚相当。

证监会如果是依据2007年的规则,那这个规则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不仅规则要修订,而且更要在证券法修订时考虑现在的现实情形。张远忠说:“规则不细,相对人预期不明,就会产生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然会增多。”

哪些情形可免除、减轻处罚,哪些应该加重处罚、顶格处罚?证券法的规定是粗线条的,不可能把所有情节都列出来。当事人一方希望规则越细越好,规则越细预期越明;证监会则相反,处罚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不可能太细。这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

学界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据记者了解,清华大学一位知名法学教授的相关课题报告已递交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今年行政复议案件已达百件

对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服,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翕说,纵观证监会这十年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决定书相较之前明显进步,在引用法律条文时更具体,内容也更为详尽。即便如此,不服的相对人还在逐年增多。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2012年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案的共有22件,2013年11件,2014年72件,2015年54件,2016年则多达154件,2017年至今仅8个多月,提起复议案件就达100件。

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很多,但其中相当数量的复议是对行政处罚的裁量不服。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均明确要求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相信证监会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期不

远了。

罚得多证明犯事的多,犯事多证明这方面的监管还不够严格。

我国证券市场是有哪些重大的内幕交易案件和操纵市场案件?

2008年底被成都证券市场称为“慧童”的股市新秀何金祖(化名),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现年23岁的雅安人何金祖,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08年1月10日被查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逮捕,据悉,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名的股市“黑手”,西南地区何金祖应算第一人。

检察机关指控,何金祖在担任成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营业部操盘手期间,于2007年3月至12月间,何金祖利用公司资源筹集大额资金,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利用资金优势打压证券价格,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其间,汪建中于2007年6月9日至12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成都北二环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五粮液”、“四川长虹”等39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3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归个人所有。检方认为,何金祖无视国家法律,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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