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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案例(刑法案例)

2022-09-06 六尺法务 案例

刑事案件案例

[案情]

被告人肖某系某公司汽车司机,于1994年2月13日19时许酒后驾驶无牌照的小轿车,载着张某、唐某从某市街道行驶在超车时,将在机动车道上停留下来的系鞋带的妇女郑某及其子李某撞倒,致李某死亡、并将郑某带挂于车下。此时肖某将车暂停了一下。被告人张某、唐某发现该车撞人后,有人前来追车,即对肖某说:“有人追来了,快跑。”肖某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又驾车逃跑,将郑某拖拉500米,致郑某颅底骨折、广泛性脑挫裂伤、胸腹重度复合伤、急性创伤性休克而死亡。事后,张某曾两次对唐某说:“撞人的事,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公安人员第一次讯问张某时,张某说事故发生时自己不知道,直到唐某家门口时才知道。当日公安人员第二次讯问张某时,张某即供述了全案的基本真实。某市人民检察院以肖某犯交通肇事罪恶和故意杀人罪、张某犯包庇罪、唐某犯窝藏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无牌照的汽车在马路上行使,造成汽车撞死他人的严重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又在明知他人被撞倒带挂于车底的情况下,为逃避法律制裁,不顾他人死活继续驾驶车将被害人郑某拖拉500余米致郑某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供述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未作虚假证明:被告人唐某未给肖某提供藏匿处所,也未帮助其逃匿,张某、唐某的行为均属于知情不举,尚不构成犯罪。该院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人规定,判决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告被告人张某、唐某无罪。一审宣判后,肖某以不是故意杀人、量刑重为由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构成包庇罪、唐某构成窝藏罪为由提出抗诉。

[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肖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无牌汽车拉人肇事,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肖某在驾车逃跑时意识到车底下挂着人,但仍不停车,继续驾车逃跑,将被害人郑某拖拉500余米,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导致郑某创伤性休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肖某所得不是故意杀人的理由不能成立。被告人张某、唐某人行为均属知情不举,不构成犯罪,原审对二人判决并无不当,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不予采纳。肖某的犯罪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害人不应在快车道上停留系鞋带等具体情况,对肖某可不立即执行死刑。该院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维持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年、宣告张某、唐某无罪的部分;撤销对肖某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交通肇事罪处刑六年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黑龙江发生重大刑事案件,14岁学生捅死女老师,后来怎样?

后来该老师虽然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抢救,可惜最终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身亡,可以说十分让人惋惜了。

一、老师虽然被送往医院,但是依然抢救无效身亡。

鹤岗中学的一名语文老师被自己学生拿刀捅伤了,因为老师根本就不会想到一个14岁的孩子竟然会拿刀捅自己,所以当时老师根本就没有做任何的防范,也就直接被该名学生给刺中受伤倒在地上了。

之后这名受伤的老师也被送往了医院进行了抢救,但是可惜的是,经过6天的抢救,这名老师依然没有被抢救过来,当地的警方在赶到现场后也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并且控制住了这名14岁的学生。

毕竟这名学生确实捅伤了自己的老师,并且导致自己的老师伤势较重不治身亡了,那么为啥这名学生要对自己的老师下这个手,两个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呢?

二、两个人发生争执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补课费。

有知情人透露,那名老师不仅在学校里教学,而且还会在外面的补课机构任职,而这名学生就是不愿意补课,而语文老师又催这名学生要补课费,并且还存在了谩骂的行为,最终导致两个发生了争吵和冲突。

最终这名学生就拿刀捅伤了自己的老师,或许是这名老师没想到一个14岁的学生竟然这名狠,所以也就没当回事,导致这名老师当时被捅伤倒在地上。若是这名老师好好跟学生沟通,那么或许就不会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但是身为老师,跟学生沟通的过程中,竟然谩骂自己的学生,而且还跟学生产生冲突,那么是否老师的行为也存在不妥呢?所以这个事情双方肯定是都有责任的,只不过这名学生动刀子了而已。

三、无论是跟谁,好好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很多人沟通方式也越来越粗暴,甚至一言不合就开骂,有时候还会升级到打架斗殴,甚至杀人的地步,实际上真的有那么大的仇恨吗?实际上并没有,只是因为我们当时的情绪太过于激动了而已,所以才觉得生气。

而当我们真正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那算什么事情,怎么自己当时就那么激动,非要跟对方争出个你我呢?你让对方一步又如何呢?而且你争赢了对方又如何呢?你伤了对方难道你不负责吗?到时候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所以无论是什么时候,我们都是要跟别人好好沟通的,毕竟有时候有些争斗真的是因为我们沟通不到位导致的,所以当我们想要跟别人争吵的时候,还是要先控制下自己的情绪,或者是过阵子再跟对方沟通,或许效果方面也会好很多的。

中国十大刑事案件未破案

中国十大未破案件分别DiaoAiQing开膛手的情况下,男孩在红色的情况下,朱铊中毒,HongAn八人死亡,银系列,天上人间谋杀案,独山子汽车消失,BaiXue神秘失踪,呼兰大侠,广西警方开枪打死了孕妇,具体内容如下:

1、刁爱青的碎尸箱

也被称为南方大学摔尸案,死者是一名新生,名叫刁爱青,被学校告知她心情不好,要出去走走。刁爱卿再也没有回来。她的尸体在热水中被煮沸,被分割成2000多块,导致了非常暴力的死亡。

唐爱青刁也留给警察之前打开的死亡,5,手表,人,和挂七字线索,但警察没有解决这种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当时的影响非常坏,凶手手段相当残忍,也成为警方最想解决的案件。

2、穿红衣服的男孩的情况

2009年11月5日,9岁的童匡志在家中离奇死亡。他穿着一件红色的花裙子,手脚用绳子牢牢地绑着,脚上系着重物,手吊在梁上。

这一事件被报道后,网民们认为这是一个超自然的事件,是茅山的魔法。后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自杀案件。然而,人们也对这个孩子是如何被绑起来上吊的表示怀疑。

3、朱灵被铊毒死

朱玲是清华大学的一名学生,在上学期间出现了奇怪的症状,后来通过网络求助被发现是铊中毒,对她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感觉不适后,朱被送进了北京协和医院。在没有检测设备的情况下,医生告诉朱,她的症状与20世纪60年代的铊中毒类似。

后来,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朱玲的病情在网上得到了确认。在她的父母报案后,警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使得警方认识凶手但害怕其家庭背景的说法广为流传。

后来,警方只答应朱玲的父母调查,然后又没有进一步的调查,这使得案件悬而未决,尽管在案件中没有人死亡或受伤。

4、8人在洪安被杀

2007年,湖北省新安镇的一家石灰工厂杀死了王氏一家的八名成员,其中包括老板王世舒。这是湖北省公安厅成立以来谋杀案最多的一次。

除了石灰厂被盗和转卖之外,杀害王世舒家族八名成员的这起谋杀案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没有经济纠纷,没有人际纠纷,这让警方毫无头绪。因此,此案仍未解决。

5、白银连环谋杀案

从1988年6月到2007年的16年间,一个令人心寒的消息在白银市中心的社区里传播开来。16年来,市民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言:白银曾出现过一个“杀人狂”,他把目标锁定在“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性身上。

大部分时间发生在夜间,被跟踪、跟踪或观察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直接进入所选妇女的住所进行强奸和杀害,或将被强奸的尸体杀害。更可怕的是,残忍的杀人犯杀人后,要割下受害者身体不同部位的器官或组织。在过去的十年里,已经有近10名年轻女性被这个疯狂的杀手杀害,案件一直没有解决。

6、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北京天上人间花魁案作为中国十大未破杀人惨案之一之所以能轰动一时,全凭北京天上人间花魁之首梁海玲,据跟梁海玲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形容,梁海玲不仅身材很棒,足以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对于梁海玲被害原因,最多的传言是两名与其关系密切的男子所为。

对此,业内人士透露,据调查,梁海陵身边确实有这样一个男人,但网上的传言并不属实。警方还在搜集线索。十多年过去了,此案仍然没有任何线索,警方仍在调查他的谋杀案。

7、独山子两车失踪案

1996年10月20日,独山子炼油厂工人郭壮分和奎屯市男子王长瑞,驾驶桑塔纳轿车在乌鲁木齐赛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售。那辆车那天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它在2008年被重新访问。乌鲁木齐警方悬赏一大笔钱寻找12年前失踪人员的线索。

8、白雪案神秘失踪

白雪是中国大陆的女演员。

完成后2006年,白雪电视剧“吴朗”将会消失从许多球迷的角度,最后更新她的博客在2006-07-2812:53掉了,和BaiXue也像人间蒸发一样,失去了新闻,娱乐产业没有字从她,关于BaiXue离奇“失踪”成为最大的谜团之一娱乐!

9、呼兰大侠案例

1986年3月28日晚,黑龙江省呼兰县检察院。当晚,52人死于家中,每个人都被刺死。其中27人是检察官,另外25人是他们的家人。

凶手用一把匕首在死者家中的墙上留下了名字——“呼兰勇士”。一个安静的小县城,本案的概念和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县公安局迅速调查,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同年4月2日,328工作队正式成立。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调查、走访,672人的调查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也没有进展。从那时起,该案件被查封,所有调查都结束了。

10、广西警方开枪打死一名孕妇

2014年7月22日,原屏南县刑侦大队一名民警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广西高等法院认定,该罪犯于2013年10月28日晚携带枪支、非法饮酒。在喝完酒回屏南县的路上,他下车,在喧闹的街道上开了枪。

随后,他进入了受害者蔡世勇和吴英(孕妇)夫妇经营的“老蜗牛面馆”。听说没有奶茶卖,他就用枪敲了敲餐桌,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然后把枪对准了顾客的头。当吴又说没有奶茶时,犯人朝蔡的右肩开枪,造成了轻伤。又开了两枪,吴英死亡。

刑法案例

构成转化型抢劫。

首先,姜某抢夺手机的行为构成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是指500元~2000元。显然价值三千元的手机已经构成数额较大。

其次,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严某是协助抓捕人,姜某对其实施足以危机身体健康的行为,使得严某身受重伤,符合转化型抢劫的要件。

再次,孙某发现后,紧追逃跑的姜某是一种犯罪状态持续。不应该讲抢夺和致人重伤的行为割裂开来看。

你身边有什么令人震惊或者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

这个问题,很多人一生都没经历过,但是遇到过的人,是非常不想提起的!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邻居突然发狂杀了十几人!那个人名字我不想说,他外甥小时候跟我是哥们,记忆中,那个年代,身体条件异常出众,长的异常彪悍,夏天的时候看前胸后背都是黑毛,可是平时却没有做恶事,很正常的,听说因为两件事激发了他内心的恶魔,顶头上司扣了钱,说理没说赢,有人说老婆有问题,但是我经常能看到他老婆带着他儿子,不像偷偷摸摸的人,但是人言可畏,一天下午他喝了酒在家睡午觉,醒来发现家门没关,老婆却出门了,估计疑心病起,一怒之下拿起猎枪,菜刀出门了,逢人就砍,砍死的大部分都是我们街上的,还打了几枪,死伤十几人!当时我们还在学校,突然就封门,教室全部关门,大门也锁了,当时应该所以人都开始躲家里吧,我妈居然跑出来找我[流泪],幸好没遇到,那个人一路向东杀,最后体力不支被人合力制服,秋后枪决的,当时遭遇过他的幸存者,说的传奇故事我都记得,都非常离奇,但是他们都活下来了!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案例一,记得二十多年前。临村的一个嬉妇。先是和夲村一个男的勾搭上。和吕某离婚。又和本村这个王某结婚。几年后,这个女性又和临村的段某勾搭上。双方残忍杀害丈夫王某。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惩罚!案例二,还是临村的张某。娶妻外地。因买一辆大屁股车与妻在外县山里拉货赚钱。时间长了。妻子起了外心跟上别的男人跑了。张某气急败坏。把嬉妇及嬉妇妹妹,弟弟。三人活活杀死。一月多村民都不知。因为是夏天。死人臭了半截巷其味难闻。后来公安来了才知道杀人了。罪犯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惩罚。都是因为女人。做出了令人发指的事。这二个案例。都是妻子不轨导致震惊事件。朋友当你遇到家里特别不愉快之事。礼智一点。千万别冲动。冲动是魔鬼。是通往死亡之路。不能因为个人失意让家庭悲痛。让 社会 悲伤!

这个问题有揭 社会 伤疤的嫌疑,很勇敢。但愿每个人讲述的案例都能让人警醒,并以此为鉴。

大约十五年前,镇上中学里年轻有为的团委书记忽然杀了人,而且是连夺两命,消息一出,满城震惊。杀人者三十出头,刚刚就任校团委书记不久,人称明日之星,可就是这样一个前程大好的文弱书生却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手执利器潜入私宅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死者是一对夫妻。男的是地方一霸,五毒俱全,六亲不认。此人终年设赌抽头,放高利贷敲骨吸髓,凡是被他背上票的,就算跌入了苦海,很难全身而退,行凶的团委书记就是其中一个。

团委书记和同校任教的妻子感情不睦,夫妻二人争执不断。苦闷之余,团委书记染上了赌瘾。先是小玩,打发时间,后来被恶霸抓住机会,伙同喽啰给他背上了票,驴打滚的债再也换不清。

恶霸不依不饶,三天两头到学校恶心团委书记,并把他的工资卡掳走抵债。据说某年岁尾,恶霸到书记家催债未果,竟然奸淫了书记的妻子以泄火气。当年的春节书记是在恶霸家的地牢里度过的,其间遭受过恶霸妻子诸如泼冷水等方式的虐待,这个为虎作伥的女人也为日后被杀埋下了可悲的伏笔。

后来,团委书记自知清债无望,而且还因此败坏了名声,前途尽毁,羞愤之余,起了杀心。

恶霸连同他的老婆先后殒命团委书记的刀下,血腥场面惨不忍睹。

遇到一个诈骗被告人,活在欺骗的世界中,达到了要想骗别人自己先骗自己的境界,从18岁~44岁,前六次笔录全是他自己构造的履历。

去年这里有个案例是:一35岁女人,因嫉妒其婆家嫂子比自己漂亮,过的比自己幸福,突生歹意,把嫂子家两小孩骗到水库,扔进水里,可怜两孩子被淹死。

二十多年前,我的外婆家的村里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刑事案件。

在四月份的一天晚上,村里一户人家床上躺一个血肉模糊的人,第二天早上,他们家人来看都不认识,村里很多人来看也都不认识(因为血肉模糊,再加上放了一夜已经有点变形),而户主他们家的儿子却失踪了。

后来警察来了,调查了村里几乎所有的成年人。这时才发现同村的另一个男孩也不见了。这两个男孩平时经常一起玩,有时也一起打麻将。经过再三确认,他们家人终于认出来了,就是他家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会惨死在别人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很快就破了案,原来两个男孩子在平时打牌时有些金钱纠纷,但死者没放在心上,但杀人者却一直怀恨在心。就在那个夜晚,两人打完牌,因为比较晚了,所以死者没有回家,就睡在一张床上,结果,被残忍的杀死了。

因为当时两个男孩都不满十八岁,刚满十六岁,杀人者最终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前几年已经刑满释放了。想想也真可怕,才十来岁就敢杀人,只是可怜了死者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发生于今天,路边有人摆象棋残局,有人对弈,旁观者本应观棋不语,可其中二人一个不服另一个,结果其中一人拿一把水果捅向另一人,当场失血过多而亡。

我负责审批刑警大队的案件,什么样的案件都有,没有你想不到的,就怕你想不到。有时候批了案件,心里压力非常大,能压抑几天。所以看到刑警队同志,对于他们的心里素质非常佩服。有的案件比故意杀人都令人震惊。但限于保密,不能宣传。公开的案件有米脂4.27案件,嫌疑人故意杀人幼儿园孩子事件,造成19人伤亡,9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枪决。

高中时候有次回家,村口站满了人,问啥事,大人说小孩子赶紧回家,也没多想就回去了,后来我爸才跟我说,我们村的一个姑且叫哥的吧,偷东西,才从监狱出来没多久,从山西拐了个有夫之妇回来,心甘情愿跟他来的,那女的别说真的很有气质很好看,穿一条一条鲜红的长裙,结果就被村里一个老光棍盯上了,其实也没多大年纪,把这女的拖到玉米地里,强奸不成,用砖头把脑袋砸的稀巴烂,血衣脱了丢在他家田里的小屋里跑了,村里人去玉米地除草发现尸体,没吓死,警察牵了条警犬来五分钟就把案给破了,把他从火车上抓到,后来说是枪毙了,想想都害怕,平时很老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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