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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论文1500)

2022-09-06 六尺法务 案例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1、您想解释哪个现象?

2、犯罪人之所以犯罪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我国刑法有400多个罪名,侵害的法益不同,犯罪目的不同,犯罪手段也不同,犯罪的原因更是千奇百怪,各不相同。单从本案例来看,最初徐某因奶奶的溺爱,出现了犯罪早起症状:骄横跋扈症,受此症状主导,无法接受外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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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中湖南省衡阳县肖志案例分析中你怎么看肖志的犯罪,它给我们提出了什么样的问题?

简略分析如下:

1,个人认为是物欲型犯罪心理,以占有财产犯罪为主,且犯罪动机单一主要目的就是图财。尤其在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表现越明显。

2,形成因素,

(一)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起点,家庭环境如何对孩子是否能够健康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种犯罪社会学派对家庭在未成年人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家庭亦达成共识,正像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是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 。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早期生活经验会深刻地影响着他一生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对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树立、行为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受到家庭环境影响的。

家庭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很多家长对孩子抱过高的期望,把自己的未竞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孩子身上,致使孩子压力过重,导致心理障碍;二是在现今社会,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子女及其宠爱,让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也就是说家长忽视孩子成长的非智力因素,使孩子没有了劳动教育 观念,这很容易让他们养成懒惰、自私、霸道的不良性格;三是有些家长忽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认为孩子是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才能成好人,对孩子轻则破口大骂,重则棍棒加身,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四是在子女犯罪失足后,个别家长千方百计走后门,拉关系,说情开脱,不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进而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恃无恐。

三类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一是父母离异或两地分居的家庭,或者父母均不务正业等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由其他长辈代为照管的家庭。这种残缺的家庭影响着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家庭正常发挥其功能,从而引发家庭控制失灵。生活在残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由于缺少一个完整的情感空间,感情不完整家庭孩子的心理更加容易片面发展,会出现性格扭曲或个性畸形的情况。在家得不到温暖,他们就会向外界寻求关爱。但是由于他们的认知能力、辨别能力、自制能力都十分有限,很容易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受到感情欺骗,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家庭观念陈旧,教育方式粗暴,认为关爱就是对孩子的高要求,训斥就是教育,打骂才能使孩子成才;这种管教方式让爱变得畸形,只重管束、过度施压,甚至常常的棍棒相加,让孩子们内心及其压抑、苦闷,为了应付家长的种种压力,他们学会了说谎;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他们会离家出走进而结交不良分子。甚至还出现因为父母要求过高,把自己不切实际的理想强加在孩子身上,致使孩子不堪忍受而杀害父母的惨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使得孩子精神崩溃,从而做出惨无人道的疯狂行为。三是忙于应酬和谋生,放弃、无能力或者无暇顾及孩子教育问题的家庭,因为忙碌往往使父母无暇顾及子女的事务,甚至很多无能者干脆放弃对孩子的教育,而这种控制力量的消失正是未成年人走上错误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杀伤力比父母离异对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还要大。如果未成年人在家中能和父母有良好的沟通,保持良好的情感,他们会远离犯罪;但是反之如果被父母遗弃,或者置之不理,在家中得不到安全或情感上的满足和慰籍,就可能让他们逃离家庭,去社会上寻求支持与认同。

(二)社会的影响  

社会影响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孟母三迁体现的就是这个道理。社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遭受严重污染。(诸如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包括等价交换、趋利思想和不当得利等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严重腐蚀,一些先富起来的大款的高消费生产方式,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等都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理不平衡,诱发未成年人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他们为了获得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二是黄色书刊、杂志、音像制品的流传,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不是很成熟,社会阅历浅,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 三是网络游戏的诱惑。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游戏发展迅速,但是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具有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往往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等,这些地方易让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结识到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致使有的因为争机子打架,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违法犯罪人员的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因为哥们义气,贪图物质享乐等原因,在别人的教唆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的影响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和摇篮,肩负着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观念的神圣使命。但现行

求一些关于犯罪心理学的案例(要带解析那种的)^_^

1、案件发生在2002年的6月中旬,16岁的少年陈某伙同15岁的黄某和17岁的任某等人在某间网吧对受害人李某实施勒索抢劫并残忍的将其杀害。 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据监控录像得知当天李某正在网吧内上网,在其桌上放了一瓶价值4块钱的饮料。

随后陈某进入网吧,四处逛了一下又出去了。片刻之后与黄某等人回来并直奔李某的位置。随后与李某发生争吵,并在争吵的期间陈某迅速掏出一把匕首刺向李某的腹部,其他人又对李某进行拳打脚踢。陈某在捅了几十刀之后,又走出网吧换了一把大砍刀回来,更加凶残的对李某进行迫害。

到最后李某已经晕死在地上,陈某等人才停手,随即在李某的口袋里抢去了钱财,然后扬长而去。事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经过警方的调查后,在事发两天后在另外一间网吧内将陈某等人全部抓获。

据陈某交代,他们都是农民工子弟到外地来打工,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而钱财耗尽,于是联合起来出去“搞点钱”。在事发当天陈某看见李某桌上放着一瓶饮料,正是这瓶饮料让陈某选定了作案目标。

分析:陈某等人之所以实施犯罪,是因为愿望和需要得不到满足,并且缺失了家庭温暖和爱,同时对社会存在一定的仇视。陈某觉得只要能够上网,只要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加上本身的教育程度不高,根本不会考虑到事情的后果和严重性。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经常与不良行为习惯的人交往等原因,他们对社会规范的约束和法律的约束不以为然,放任自我。

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实施了一些与社会规范不相符的行为,从而触犯了法律。同时他们长期沉迷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从而使他们将现实与网络混淆,致使他们的作案手法极其凶残,并不以为然。

2、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因打牌时和同学产生纠纷,2004年2月13日、2月14日晚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 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分析: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属于因仇恨引发的犯罪行为。这种类型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人和性犯罪人,不是为了获取享受而犯罪;而是为了表达、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犯罪。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但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和手段又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

3、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

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分析:本案属于情感型犯罪中激情犯罪。犯罪心理特征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该案例中,药家鑫在一时激情下向受害人连捅8刀,使一场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故意杀人案件。

4、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朱海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

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分析: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5、邱兴华,男,已婚,农民,40余岁,“7.16”汉阴特大杀人案的疑凶。

分析: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先从邱兴华的童年说起,邱自幼丧父、母亲是间歇性精神病。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生活过程中社会化最为关键的基础阶段,不能说邱兴华今天的犯罪与其童年经历紧密相连,但是这样的家庭背景绝对是其不良心理形成的始作俑者。

丧失父爱,不能感受母爱的温暖,从小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必然在其幼小的心灵中形成了低信任感、自卑、向外(或向内)攻击的性格特征,这些也许在平时生活中没有显现出来,比如其哥哥邱兴富说到,‘大部分情况下,特别是在外人面前,邱兴华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

但是歪曲、变态的心理会逐渐形成,并潜伏在人的内心深处,一旦足够量的刺激出现,这样的“潜意识”就会浮出冰面,成熟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良心理体验会一起迸发出来,如果情境允许,那么表现在行动上就会付诸实施。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其实马某不是为了钱,在心理上,这是一种对男友的憧憬和对事物的好奇心。我举个例子来说,为什么小孩子那么容易学坏?因为在小孩子的观念之中,他们不懂得对错,只要是什么东西让他们觉得帅气,甚至吸引他们,他们就会去模仿。比如,某些小孩觉得黑社会很帅气,自然就开始学,而且小孩子有反抗心理,你越是制止,他就越是想学。到最后愈演愈烈!

而我想马某是一种懵懂无知的青年,她对这个世界既充满了好奇,又不懂其中的危险。所以当提到毒品时,她就会觉得,哇,吸毒好帅,哇,这些人好了不起,有钱!哇,好有趣!

结果因为这种无知的好奇心,她就陷入了毒品的圈套,而真正的触发器,是她的男友。男友说是男友,其实相当于充当了父亲的角色。因为马某对他很顺从,马某的心灵里缺少一种父爱,所以当他遇到对他好的人时,她就会言听计从。就好比一个小孩,一个坏叔叔给了他一个棒棒糖,他就乖乖跟这个坏叔叔走了一样的道理。马某是把男友当成了父亲,而“父亲”的教导则是偷运毒品。马某自然是言听计从了。

所以,这是起无知的犯罪,马某就像是无知的小孩,缺少父爱,而这种性格正造就了对事物的好奇和对别人的言听计从。所以才犯下了贩毒的罪行。跟钱倒是没多大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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