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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以下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的是)

2022-11-28 法律资讯 案件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 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 报告 、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 总结 、简报、 述职报告 等。

第三部分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 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公共基础知识精髓要点总结

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0、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

11、“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 保险 。

28、“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日之内。

33、对公务员的物质奖励不包括奖章,包括奖金、奖品、工资晋级。

34、按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行政领导者可分为10个职务等次名称和相对应的13个级别。

35、现代行政领导个体素质要求全面具备德、才、学、识、体。

36、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构成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37、集体决策已成为科学决策理论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38、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的决策是程序性决策。

39、立法监督的最基本形式是听取和审议政府 工作报告

40、情报信息系统是行政决策组织中的“神经系统”。

41、现行行政决策体制通常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行政决策咨询系统、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和行政决策领导系统四部分构成。

42、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43、“公民”这一概念是法律概念。

44、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主要监督方式是抗诉。

45、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恒定的。

46、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

47、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科学。

48、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49、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配偶、父母、子女。

50、行为人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所实施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51、公文中的词语应含义确切。

52、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53、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公告。

54、规定性文件是兼有行政公文和法律的性质。

55、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56、物质从一般反映特性到人类意识产生所经历的三个决定性环节是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57、“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

58、物质运动最高级的形式是社会运动。

59、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这种观点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60、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哲学依据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61、把“否定之否定”称作“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运动是辩证法的观点。

6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观上的分歧是真理的内容是否是客观的。

63、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64、生产力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是劳动者。

65、从个人和社会统一的观点出发,人的自我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多方面需要。

66、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67、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红线是党的思想路线。

6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发达阶段。

69、我国要建立的宏观调控模式应该是: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调控模式。

70、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7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72、现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73、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实施手段是依法行政。

74、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

75、各级政府中设置的政策研究室是办事机构。

76、分管政府某一方面行政业务的部门即职能机关。

77、对公务员的精神奖励不包括升职,包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78、国家公务员升职不包括晋升职称。

79、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80、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但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8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用于具体事件或案件的活动,称为法的适用。

8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83、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市场监督。

84、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5、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程序性。

86、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向单位行贿罪。

87、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88、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正本。

89、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0、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有标题、正文、成文时间,没有主送单位。

91、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92、“ 教育 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教育”这一观点符合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原理。

93、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会导致庸俗进化论。

94、在自然界中,没有上,就无所谓下;在社会中,没有先进,无所谓落后;在认识中,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95、概念、判断、推理是属于理性认识的范畴。

96、16世纪末,伽利略通过在比萨斜塔所做的自由落体试验,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降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的说法。这件事说明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97、在现实中还没有充分的根据,也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在目前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属于抽象的可能性。

98、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99、当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生产实践的需要决定的。

100、承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是坚持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辩证论。

101、社会精神财富的源泉是人民群众的实践。

102、衡量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尺度是劳动工具的状况。

103、划分阶级的标准是经济地位。

104、历史人物分为杰出人物和反动人物,杰出人物是指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的伟大人物。

105、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06、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形式。

107、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完备、统一的市场体系。

108、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这是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增强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

109、较为复杂的 企业管理 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分权式。

110、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的主题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

111、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

112、精神文明要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方针。

113、下列职务中不属于领导职务的有巡视员。

114、在我国,有8个非领导职务序列。

115、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最高不能超过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层次。

116、立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117、行政监督机关是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

118、在领导体制上,行政监督机关和审计机关都实双重领导制。

119、同一种社会关系应该同时由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加以调整。

120、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适用法律时,也应考虑形势。

121、颁发营业执照属于义务性行政处理决定。

122、行政复议是特定行政的活动。

123、首先提出世界的物质本原问题的哲学派别是辩证唯物主义。

124、“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了的物质的东西。”这个观点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125、把“否定之否定”称作“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运动是循环论的观点。

126、直接 经验 和间接经验的关系是实践和理论的关系。

127、把感觉、经验当成第一性的观点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128、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形成阶段。

129、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按性质可以分为四类,即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社会公德。

130、行政反馈是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机制。

131、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132、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光荣义务是依法纳税、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

133、申请复议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134、行政执法的失效方式包括撤销、废止、变更。

135、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其他诉讼活动的特殊原则,这些原则是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136、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审理对象不同、期限不同、审理的法院不一定相同、提起理由不同等。

137、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中的第三人。

138、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证明意见:被告人无罪、被告人罪轻、被告人应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139、法作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其作用具体体现为引导作用、引导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140、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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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以下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的是)

行政态度具有哪些属性

行政人员应该具备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积极或消极作用,具有的影响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态度一旦形成便成为个人带有习惯性的反应,使人具有某种不变的固定看法,甚至会影响到个人的知觉、感情与判断;第二,行政态度对于行政人员的成长发生重大影响。

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哪些法律属性和标准(中性)。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法定力、拘束力。行政行为一旦实施,即推定为合法。

行政行为要求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权限合法,不得侵害或者限制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的性质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

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扩展资料:

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内涵

行政行为包含了下列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

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职权、职责要素。

3.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作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2]

责任概念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程序法

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哪些特征

在生活中,很多人犯错的时候,都会受到行政行为的处罚,但是,在法律上,行政行为是有一定特征的。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行为的特征,希望能帮到你们。

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

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举行听证或当面听取有关人员意见。而行政诉讼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开审理,且具有交换证据、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

行政复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行政复议结论的决定权由行政机关层级审批,行政首长最终决定。而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制。

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并可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也对适当性进行审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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