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民法典(民法典夫妻债权)

2022-11-28 法务资讯 民法典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如下:

1、婚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明确夫妻一方没有签字或没有追认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夫妻一方认为子女不是亲生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往往因身体受到意外伤害而获得相应的补偿,在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明确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如何确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 民法典 》中夫妻的 共同财产 包括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民法典(民法典夫妻债权)

新《民法典》夫妻性生活规定是什么

一、新《 民法典 》夫妻性生活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 婚姻家庭 关系。忠实义务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 同居 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 相关知识: 解除婚姻关系情节如下: 1、当事人自愿。 2、 夫妻感情破裂 且调解和好无效。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应准予 离婚 ”,而分居2年只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个情形,且必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才行,对于因工作关系等常年分居的夫妻是不适用的。 3、其他条件。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如: 婚姻无效 、婚姻可撤销。您所说的一年内没有性生活,不属于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 家庭关系 。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性义务的法条,但是性义务应是包含在其中的。 一 协议离婚 。双方对离婚能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等机关进行离婚。需要提交: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 离婚协议书 。 二, 诉讼离婚 。双方对于离婚不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 诉讼 进行离婚。 首先确定是否具备 离婚条件 。可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具备离婚条件后,确定 管辖 法院。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经常居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在经常居所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在此地居住1年以上证明;此证明可有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提供。 最后,确定管辖法院后,需要提供的材料。 起诉离婚 一般需要的材料有: 起诉书 ,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明,其他 证据 材料等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是否有性生活并不是离婚允许的条件而仅仅在 婚姻法 中规定了合法的性生活以及违法情形的处罚情况,至于是否要离婚还是得看夫妻之间的协商情况才能让法律做出合适的判断。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以下这些: (1)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如何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一方的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 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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