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农民外出务工,农民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民法典关于农民外出务工,农民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请问阁下,你辞典里农民正当权益究竟是什么?

在我们看来,农民的正当权益有如下几种构成:

第一是农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比如强奸农民妇女,打杀农民!想问你,这农民的人身权国家法律没有保护吗?农民人身安全受公检法保护!

第二是农民的家庭财产权不受侵犯!比如你家里三四层豪华别墅被人抢占了,有吗?国家没保护吗?农民家庭财产受法律保护!

第三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犯,想问有谁抢你农民的土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政府保护!

第四是农民的劳动成果不受侵犯,你小农自己劳动自己收获,象现在农村不断出现上百农民抢劫大户的农产品,这种农民抢劫他人劳动成果是非法权益,请注意不是合法权益,不应保护!农民劳动成果受公安局保护!

第五是农民交社保,可以享受养老金,多交多得,长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交足社保享受养老金的合法权益受社保保护!

其实农民合法权益不仅受国家保护,就是合法权益之外额外特权也享受太多,比如国家每年拿城市纳税人几万亿白给农民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金,其中有扶贫金,低保金,新农合补贴金,危房补贴金,粮食直补金,化肥补贴金,农药补贴金,种子补贴金,农机补贴金,耕牛生猪及鸡鹅鸭养殖补贴金,老农养老补贴金,尊老金……这些合在‬农民合法‬权益之外‬多‬捞的各种‬资金,‬就是说‬,‬农民‬合法‬权益国家‬丝毫不‬差保‬障‬。‬农民不应‬享受‬的‬如此众多的利益‬,‬国家还是主动‬白给了‬!‬请问‬,‬你的正当权益‬究竟‬怎么没被保护‬⋯‬?‬

你的所谓‬正当权益‬不就是拿起筷子啃国家‬唐僧肉‬,‬放下筷子骂国家‬娘吗?

‬你的所谓‬正当权益‬不就‬是坚决‬不交‬一分钱社保‬,‬必须毁灭‬国家‬社保法‬,‬让你们象‬1978年‬抢先分光‬全国‬农村‬集体经济一切‬资产资金‬牲畜‬农机‬粮‬食‬一样‬,‬来抢光分光天下连交几十年‬社保金‬给你‬平分吗‬?‬

‬对不起,这种抢光分光他人财产和劳动成果及养老金的土匪行为,不仅不受保护,而且还受打击!这种所谓正当权益实际上打着农民旗号的非法权益!就象现在各地村民抢劫炉劳动成果,轮番上演,你还有理了?妄想!记着,吃白食不是正当权益,碰瓷不是正当权益,抢劫他人养老金和劳动成果不是正当权益!而是非法的犯罪行为!毁灭国家刑法,税法,民法典,社保法不是正当权益,必须打击!

民法典关于农民外出务工,农民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民法典对农民工的定义?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另一部分是指外出进入城镇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

农民在外打工算务工吗?

打工属于,外出务工意思介绍: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是农籍工人。

民法典农民工叫法?

新产业工人

因为是农民出身,又是出来打工的,所以通常被大家称之为农民工。但这种称呼让不少人认为是带有歧视性的,所以民法典就重新取了一个名字,新名字听起来更正式一些,叫做新产业工人。

民典法农村哪些可收费?

当前的农村发展过程中,有四大费用农村居民必须要缴纳:

1、耕地闲置费

现阶段随着大量的农村居民外出打工,以及农村不断发展,导致许多农村耕地出现了闲置,但国家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农村养老保险费用

随着农村养老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改革,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加了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从而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水平。

所以农村居民也一定要参与到养老保障范畴,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收益清理,合理的选择缴费的档次,这样自己在年老之后,才能够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3、超占、多占宅基地使用费

目前在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国家也明确提出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公平性,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并针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将探索付费使用政策,目前此项政策已经在逐步开始试点了。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才用这种方式来实现“一户一宅”,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确保宅基地得到合理使用!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农村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由有机物、煤灰、泥沙、塑料、纸类等构成。农村垃圾主要方法有综合利用法、卫生填埋法、焚烧法和堆肥地。其目的是垃圾减容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收集运输属于公益事业,是由政府买单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生产者,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提高绿色环保责任意识。

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根据规定,大量的垃圾是不能随便乱倒乱埋的,所以要求集中收集起来,集中回收和填埋等。这样的话就要收费的,运垃圾需要费用,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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