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2021民法典,2021年婚内背叛配偶违法吗?

婚内出轨2021民法典,2021年婚内背叛配偶违法吗?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对婚内背叛配偶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中任何一方和他人同居、重婚、使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

而婚内背叛配偶就属于“重大过错”,不但需要赔偿夫妻另一方的精神损失费,而且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也会被身边的亲朋好友唾弃,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遭遇净身出户。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婚内出G不但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一定要对彼此忠诚,如果抵制不了诱惑,那么就会遭受经济和名誉的双重损失,一定要慎言、慎行!

哪些行为属于婚内出G

在《民法典》中明确提到: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尊老爱幼,彼此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氛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吃饱了穿暖了就开始追求精神享受。

一些男性喜新爱旧,看到年轻漂亮的姑娘就见异思迁,选择背叛了自己的结发妻子。

一些女性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甚至为了一个包包、一条化妆品就背叛了自己相濡以沫的丈夫。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也终究包不住火,只要你做了,就一定会露出蛛丝马迹,以下行为就属于婚内出G:

①,在有合法夫妻的同时故意和其他异性约会、同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是属于婚内出G。

②,在有合法夫妻的同时故意和其他异性以夫妻相称,长期同居在一起,这不但是婚内出G,甚至还可能犯了“重婚罪”。

《刑法》规定:

在明知他人有配偶或者自己已婚的情况下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结婚,犯了“重婚罪”,按律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证明婚内出G需要哪些证据

口说无凭,法律是要讲究“证据”的,很多人都犯了这样的错误,因为无法出具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婚内出G,最后导致自己在离婚官司中处于被动。

要证明对方婚内出G,需要搜集以下证据:

①,出G现场视频或照片,要求画面清晰,没有经过剪辑,可以明显辨认出出G方的面容,并说明拍摄时间、地点。

②,书面认可材料,出G方签字画押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在证明材料里需要出G方亲口承认自己出G的事实。

③,婚外和其他异性生下的孩子,如果出G方不承认,可以带孩子做亲子鉴定,这个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④,出G方和其他异性在一起的证据,可以是一起租房同居的租房合同,也可以是房东或者邻居的指证。

⑤,一些通讯软件聊天记录或者录音,比如微信、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等,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婚内出G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①,如果婚内出G其他异性,和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长期保持AI昧关系,这种情况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道德,不但会遭受舆论的谴责,还会毁掉一个幸福的家庭。

案例:

单位的领导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他出生贫寒,很小就来到这个城市打工,结婚后夫妻俩开始做些小生意,凭着勤劳的精神,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

但是他有钱之后就忘记了初心,开始沉迷享受,整天花天酒地,彻夜不归,对家庭不管不问,最后被他老婆捉J在床,起诉离婚后他因为是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方面处于非常不利的形势。

最后家庭散了,自己的名誉扫地,周围亲戚朋友对他避而远之,在此打击下,他的事业也一落千丈,现在他感到后悔莫及,但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②,如果婚内和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甚至结婚,那么这就犯了“重婚罪”,属于违法行为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重婚罪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

我一个高中男同学,在读书的时候就暗恋我们的“班花”,但是他的表白被班花拒绝,毕业后班花考上了大学,而这个男同学去了南方城市打工,我以为他俩再也不会有交集。

时隔多年之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们俩又久别重逢,班花这个时候已经嫁人,男同学也已经结婚,可是这次聚会让男同学旧情复燃。

男同学这些年事业有成,女同学则婚姻不幸,他们俩就这样走到了一起,并以夫妻相称,结果被配偶起诉后判了“重婚罪”,男同学被判了二年有期徒刑。

③,如果婚内出G军人配偶,那么这种情况更严重,犯了破坏军婚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

安微一男子汪某在帮朋友处理纠纷时认识了张某某,随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火速同居在一起。

不久之后汪某发现张某某已经结婚,而且丈夫是现役军人,虽然有些顾虑,但是欲望战胜了理智,依然长期和张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事情败露后汪某被起诉,因犯了“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结语

通过以上种种案例可以发现:

婚内出G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后果也非常严重,不但违法,还违背道德伦理,甚至会为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民法典》的诞生也是为了保护婚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婚内出G有明确的制裁条款。

所以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毁了一个家庭,毁了自己!

婚内出轨2021民法典,2021年婚内背叛配偶违法吗?

民法典对公职人员婚外情处罚规定?

民法典规定:公职人员出现婚内出轨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如果不涉及第三人利益,没有处罚规定,不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只是如果导致离婚,妻子有权要求赔偿。

2021年民法典普及?

有人认为婚姻出轨只是道德问题,上升不到法律,真是这样吗?

事实上,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吃哑巴亏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2021年民法典实施,把婚姻不忠写进了法律,第1042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既然把禁止重婚和禁止与他人同居写进民法典,也就是写进了法律,那么以后出现婚姻出轨,那就已经违法了。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呢,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重婚罪。

民法典对重婚罪是这样定义:已经在民政局领了合法的结婚证,然而在外面还以“夫妻的名义”和其他异性朋友居住和交往,在他人看来,你们以夫妻的身份互相称呼,肯定就是夫妻了。

再者,民法典又特别指出了一条,重婚罪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也可以判定。法院怎么判定呢?

走访你们的人,如果他们都认为你们是夫妻,那么法院可以以此来判定重婚罪。

重婚罪为何要负刑事责任呢?

个人觉得重婚罪这不光是损害了家庭的婚姻关系,给夫妻中的另一半无法弥补的伤害,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不好的影响。

第二种,破坏军婚。

军人保家卫国,没有他们就没有祖国的和平安定,我国的法律对军人有特殊的保护政策,如果破坏军人家庭的事实成立,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高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

离婚的一些规定

以前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同时到场就能办离婚手续。

如今离婚需要多了一道保护措施,在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用意非常明显:为了防止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夫妻。

但广大网友却有分歧,有同意的,也有说多此一举的,具体有利还是有弊,效果如何,还要等到几年之后才能看出来。

民法典的颁布,明确了将进一步地保护婚姻里面的弱势群体和婚姻里面的受害一方。

从分割婚后的共同财产可以看出,法院更倾向于无过错方,过错方如果有意隐瞒、隐藏、变卖和破坏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不仅仅会少分财产,还会净身出户,甚至孩子的抚养权都不能争取。

当然了,最后还是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婚姻已经破裂,感情也无法修复,那么等离婚之后再去发展另外一段感情。

如果离婚之前被发现和他人一起同居,那么离婚判决对自己很不利,甚至有些事情做了,还是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

有人说,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懂点法律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是净身出户还是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婚内出轨不犯法,但是违背道德,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倾向于无过错方,如果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可能净身出户,而且如果涉及以下几种关系是犯法的,受到处罚,建议了解为妙。

出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处于恋爱期,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再找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男女双方已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找婚姻之外的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021年新修订的《民法典》,对异性男女同居出了新规定。

非法同居已经改变称呼了,称为非婚同居了,也就不再触犯法律了。

2022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出轨导致离婚的,不会净身出户,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因此女方出轨并且起诉离婚的,不会净身出户,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要少分财产。

2、而且如果女方出轨,在婚姻期间出钱给别人的,夫妻一方有追究这些财产的权利,这些钱会被重新分配。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女方出轨的,私自触犯以上几种情况的,在分割财产会少分,甚至会不分,也就是净身出户。

婚姻内出轨下,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开房,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男女为了吸D,去酒店开房,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4、与军人的配偶自愿开房出轨。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这几种情况,就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婚内出轨。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属于道德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写到最后。

1、婚姻内出轨只要没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4、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婚内出轨,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有违婚姻法,影响夫妻和谐,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财产分割倾向于无过错方,如果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情况有可能会净身出户。

5、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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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有一方出轨离婚法2021年新规定?

一方出轨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和该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出轨方同意离婚的,那么双方就可以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但是如果出轨方不愿意离婚,那么该方就需要收集出轨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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