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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案例(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范文)

2022-09-06 六尺法务 案例

成理工大学生持刀伤人被捕,此类行为应该如何量刑?

在我国,法官对持刀伤人行为作出判决的依据,主要包括被告的年龄、被告的伤人动机、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等等。

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来对“成理工大学生持刀伤人案”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是成年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本案例中的持刀伤人者,据警方通报是一名大学生,虽然出于隐私保护的原因,没有直接指明其具体的年级,但是据推断,她应该也是大四毕业生,所以至少也该在20岁以上,肯定是需要负担起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法官在审判此案时,必然会以审判“成年人”的态度去审判这名犯罪嫌疑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女大学生,并且是在拍毕业照时持刀行凶。

二、行凶动机可能和校园霸凌有关

在本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被判为“故意伤害罪”,其行为明显可以体现出“主动伤人”的强烈欲望。

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因此其伤人动机还尚不明确,但是据其同学在微博和知乎上的爆料,这位持刀行凶者和两个被伤者是室友关系。

虽然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凶动机情有可原,那么可以考虑酌情轻判,但是总的来说,法官在审判这类案件时,主要还是更关注行凶造成的后果。

所以,本案中的持刀伤人行为,具体该如何判决,最终还是要看伤者的严重程度。

三、本案中很可能构不成重伤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重伤但为死亡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用刀刺两名被伤者的脸,而没有刺要害部位,所以最终的伤害结果应该是不构成重伤的。

因此,这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次“成理工大学生持刀伤人案“”中的行为,大概率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问题中只问了“如何量刑”,所以经济赔偿什么的就不多讨论了。

大学生创业犯罪的案例

2003年5月4日凌晨两点,一台电脑的主机被盗,第一次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2003年5月15日凌晨两点,又一台电脑的主机被盗,第二次由于机器本身很老了,不太值钱,好像重视的程度也不够。2003年5月27日凌晨两点,三台电脑的主板及一台投影机被盗,2003年6月14日凌晨,又三台电脑的主板被盗这一次学校才开始重视起来,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办案民警经过大量摸排,抓获犯罪嫌疑人丁超,丁超系该高校2001级的学生。丁超交待,他将盗窃来的价值数万元的电脑都拿到了重庆市某旧货市场进行销赃,共得到4000多块钱。

大学生犯罪案例(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范文)

大学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学生涉案案例中,有一个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例。两位行凶者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某,因为平时与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当晚喝完酒后临时起意想教训下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带抽打、持棒球棒殴打等方式,殴打舍友,致5人受伤,其中两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三人为轻微伤。事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例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临时见财起意,慑于法律的威严,发案后大多会主动投案,量刑上也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某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某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内,盗走一台3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并主动退回了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参考资料: 人民网--大学生犯罪案年均增36.1%

关于校园犯罪的案例!!跪求

案例 1 因为在租影碟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口角,海淀走读大学学生栗某从保安手里接过藏在保卫室里的砍刀,将对方乱刀砍伤。

案例 2 因为怀疑同学拿了自己的内裤,海淀职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曹某、许某、杨某、朱某4人,在宿舍里用皮带将何某打伤,并用摄像机把打人的场面全程录下以供欣赏。

案例 3 因为自己深夜回宿舍时嫌保安开门慢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赵某,不但持铁棍将三名保安殴打致伤,还强迫对方脱光衣服互抽耳光,肆意侮辱两个多小时。

案例 4 因为自己曾在本校教室内丢过手机,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武某自以为发现了校园管理漏洞,专门混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人员进出多杂的名校,在教室内窃得手机多部。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海淀检察院近日分别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罪名,对上述4起案件的涉案大学生提起公诉。

在走访多家检察院后记者了解到,目前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犯罪已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一系列的特点表明,防止高校校园犯罪的发生,关键并不在于片面地加强校园保卫工作,而在于对学生自身的教育引导及学校自身的管理建设。

海淀、昌平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发生在高校的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教室、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地区等学生较为熟悉的场所。

案件多发地之一:教室

案件基本类型:盗窃

犯罪嫌疑人:

既有本校学生,也有外来人员,两者持平

不久前,中央财经大学外语系张老师上课前趴在讲台上休息,结果提包被人偷走。破案后张老师告诉记者:“偷我包的那个人是名来自外校的大学生,衣着打扮和普通学生一样。学校人来人往流动这么大,保安也不可能对每个人都‘严加盘查’吧?”

对于记者提出的“持本校学生证进入教学楼”的建议,张老师认为不可行:“我们学校经常会来一些外校学生旁听课程。大学毕竟是个开放性环境,难道要把这些渴望得到知识的学生也一概驱逐?”

案件多发地之二 :校园

案件基本类型:伤害

犯罪嫌疑人:

既有本校学生,也有外来人员,本校学生比例较大

“北外杀人案”发生后,记者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如果进入者持合法证件,学校保安也只能是“无奈”地放你进去。对此,海淀检察官庄燕君认为,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客观上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效果,但不能治本。而且,校方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那些已经出示了有效证件的人进入校园。

同时检察官指出,发生在校园内的犯罪以恶性伤害案件居多。这些恶性伤害案件基本属于激情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一时冲动之下临时起意,学校保卫部门根本不可能对这些突如其来的情况作出预防。

昌平检察院一检察官则对目前民办高校的高犯罪率表示了担忧:“根据统计,2003年昌平区民办高校学生犯罪率要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5倍多。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近年民办高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民办高校为得到更多生源在招生时‘来者不拒’,甚至将一些有前科的学生也招进学校。而在处理违法犯罪的学生时,这些民办高校为转移学校犯罪率,又简单地以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等方式让学生一走了事,将教育‘问题学生’的责任推给了社会。”

案件多发地之三:宿舍

案件基本类型:盗窃、伤害

犯罪嫌疑人:

盗窃类多为本校学生;

伤害类基本为本校学生

据昌平检察院介绍,该院受理的高校盗窃案件63.6%发生在学生宿舍,犯罪嫌疑人多为本校学生,而被害人则大多是“睡在上铺的兄弟”。

在海淀区,北京国际商务学院的女学生邓某竟然在三年求学生涯里,9次盗窃同宿舍同学财物,现金、手机、文曲星、衣裤、墨镜、图书、影碟,见什么拿什么。对此,该校保卫处的老师也承认,对于这种“宿舍盗窃案”,单纯靠校园保卫工作预防只能是“防不胜防”。

发生在学生宿舍里的伤害类犯罪也是如此。承办过大量高校犯罪案件的海淀检察官叶衍艳告诉记者,在她承办的曹某等4人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案中,曹某4人和被害人是同学关系,犯罪因平时矛盾而起。“伤害行为是在紧闭着房门的宿舍里进行的。如果不是被害人被打后报警,恐怕楼下的保安和班主任一直都不会知道此事。”叶衍艳说道。

相关链接

南京成立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

2003年3月30日,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在南京市浦口区成立。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与浦口区检察院、团委、公安局共同成立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共同研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处理及帮教问题。

天津

2004年1月至 4月,在高校相对集中的南开区,法院共受理大学生犯罪案件 24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 9.5%。在 24件案件中,男性 21人,女性 3人,其中累犯 3人;被告人主观上均有犯罪故意,无过失犯罪。

上海

根据检察机关的统计,在2000年至2002年三年中,由公安机关提请、经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大学生共有48人。在这些“校园犯罪”案中,财产型犯罪占了75%。

重庆

据检察官介绍,沙坪坝区现有大专院校9所,电视大学、职工大学等10余所,在校大学生约7万余人。2000年至2003年10月,检察机关共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51件66人。犯罪大学生涉及10所高等院校,其中4所重点大学就有43人。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在校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寄托了许多人的希望和梦想。他们年轻富有激情,同时也容易一时冲动,犯下错误。下面说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件”,希望能引起警示。

盗窃室友 只为报复

去年10月,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顺手牵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汉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

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举报,由该公司提供服务器服务的15家政府网站被侵入,政府信息发布很受影响。警方调查发现,武汉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小君交代了作案动机和过程。原来,小君因失恋,便想报复社会泄愤。但生性胆小的他不敢采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网络“黑客”。于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知识,专门找到挂靠政府网站较多的服务器,通过ADSL拨号上网的方式,非法侵入服务器,破坏政府网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相对而言,大学生犯罪率要远远低于其他人群,从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结果来看,大学生犯罪大多数属轻微刑事犯罪。同时,大学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于培养一名大学生,对国家、学校、家长乃至本人来说,都极为不易。因此,社会各界应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大学生犯罪,使“天之骄子”们健康成才,少一些冲动。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分析《今日说法》——《带刀的大学生》案例中的陈旭犯罪产生的原因

(1)家庭因素。家庭因素对于一个人的性格和思考方式等都有多方面的的影响。就如他家里的哥哥出过事,其中可能对他造成了一些影响。

(2)事不顺心。有时候他在求助于公权力的某些部门时,可能受到了一些阻碍,导致了他对于这些有了负面的阴影。

(3)教育体系。教育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就透析出了教育体系可能出现偏差。

扩展资料:

在分析这件案件时,并没有谈及到医院方面的职责。通过后来知道,其实老人的伤情不是很严重,就是有一点骨折的状况。

而片中的医生却说要可能要做手术,要求病人住院。而一住院就要1000块钱。这对于大学生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大学生本来就是没有经济来源的,都是父母供养的。况且1000块只是押金,后面还有后续费用。

所以不能只单单看到该大学生生身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应该从其他方面或角度来看待案情背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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