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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件(李昌奎案件视频)

2022-09-06 六尺法务 案件

李昌奎伏法记:哥哥说媒失败,两家关系恶劣,弟弟报复杀人,后来怎样?

李昌奎,1982年生,云南巧家县毛尊乡莺歌村人。他早年辍学,成年后到城市工作。2007年,李昌奎已经到了结婚年龄,哥哥李昌国想让弟弟李昌奎和同村年龄的王家飞相似交往,把事情带到王家说媒人。王某认为李长奎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自己的女儿也不合适,就拒绝了李长奎。从此,李家有意无意地对王家产生了怨恨。

因为村里的水费账单,住在李家附近的王家又在一张桌子上说话了。我们刚开始讨论,就已经意见不合了。33、关系本身不好,这段关系已经进入白热化。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开始争吵,互不让对方失望。两家人说得越多,争论就越激烈,脸都红了,不肯让步。李长国大哥把在四川工作的李长奎说了这件事,李长奎没说就回了家。

李长奎独自去找王家理论,在医院和王家飞的母亲陈丽金商量,问题没有解决,窝里一肚子火回家,路上想多了气。

李长奎回到王家,王家飞和哥哥王家红在医院,陈丽锦已经出去了。李长奎感觉乘机报复,冲向两人,两人先对李长奎拳打脚踢,王家红拿东西给李长奎,李长奎当即生气,控制住王家红,并重重地摔倒在地。

李长奎想起以前王家飞的拒绝,色心大变,在房间里辱骂王家飞,并杀死了王家飞和王家红。他们清理了现场,迅速逃走,没有回家。

当陈立金回到家看到这一幕时,他倒在地上哭泣。王家飞的父亲报了警。要求警察立即逮捕凶手,给他们的孩子一个解释。由于这件事发生在2009年5月16日,警方断定这是一起发生在5月16日的谋杀案,凶手性格恶劣。立即在各检查站设立岗哨,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逃出全省,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抓捕,将凶手及早抓获。

正大家在麻烦中找到了凶手,5月20日,凶手李昌奎向四川省普格县自首,并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后。6月3日,李昌奎被转移到云南省乔家县的看守所。王氏夫妇一直在等待法庭的判决,以便给他们的孩子一个答案。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宣判李昌奎一案。李昌奎毫不留情,残忍杀害了王家,并逃离现场,应判死刑。

然而,李自首,并被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他被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王家3万元。王氏夫妇当即不高兴,李昌奎的罪行显而易见,如何还得缓刑。一个如此不尊重生命的人怎么能得到缓刑呢?这是难以置信的。

王氏夫妇为了此事日夜不休,希望法院能够重审此案,直接对李昌奎执行死刑,为他们的子女寻求正义。

终于在2011年8月22日,法院再次审理此案,王某一家出庭。以及李昌奎的弟弟李昌国。在证据面前,李昌奎无言以对,法院撤销了原判决,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当法院宣判时。李昌奎犯有故意杀人罪,还犯有强奸罪。根据法律,他被立即判处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终于落下帷幕,李昌奎得到了他应得的惩罚。一开始,因为没有成为姻亲,他们怀恨在心,导致自己的错误,最终形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很遗憾,两个家庭不能再完整了,从此没有联系了。

如果李长奎敞开心扉,让事情在过去的时间里沉淀,而不是积压在心底,形成死结,事情可能就不会这么发展了。但如果没有if,李昌奎的案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李昌奎案件(李昌奎案件视频)

李昌奎案件回顾:因提亲被拒怀恨在心,“为兄报仇”杀死姐弟!结果如何?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警方接到报警称该村村民王廷金18岁的女儿王家飞与3岁的儿子王家红被人杀害,其中王廷金的女儿还被性侵。

警方通过走访调查认为该村村民李昌奎具有重大嫌疑,2009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昌奎在四川省普格县自首。

案件缘由

李昌奎,男,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2007年,李家找过媒人向王家说亲,询问王家是否有意愿让自家女儿嫁给李昌奎,王家人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这门婚事不合适便拒绝了这门婚事。因此,心胸狭隘的李家人觉得这是王家赤裸裸的挑衅,认为王家人看不上他们,于是在生活中为难王家,两家开始积有矛盾。

2009年的5月14日,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在村内各家收取水管费时,因费用问题与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发生了争吵,后上升为打架斗殴且双方都受了伤。

案件经过

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在发生冲突后回到家中,打电话告知远在四川西昌打工的李昌奎。李昌奎因为当初被拒婚一直想要报复王家人,因此当他得知后家人与王家人打架受伤后连夜赶回老家,准备为哥哥李昌国讨回公道。

2009年5月16日下午,李昌奎去往王廷金家,在王家门口遇到王家飞及其弟弟王家红,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同王家飞发生争吵,随后两人进行抓打,在此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子撕坏,将其掐晕后在王家厨房门口实施强奸,事后,李昌奎使用锄头将王家飞敲打致死,并拖至内屋。

由于年仅3岁的王家红懵然不懂被吓得直哭,李昌奎为了杀人灭口将其倒提并摔死在门口,随后,姐弟二人被李昌奎用绳子把脖子勒紧。作案后李昌奎逃离现场。

警方经过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是因为颅内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云南省巧家县公安局向全国发出通缉,并会同四川省宁南、普格、布拖、金阳等周边县一起设岗堵卡,捉拿凶犯。

李昌奎在出逃4天后于2009年5月20日在四川省普格县时向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6月3日被批准逮捕关押在巧家县看守所。

案件结果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昌奎犯罪手段凶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从轻处罚,应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中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因李昌奎在犯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判处被告人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对此案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写在最后

投案自首不是在故意杀人之后逃脱死刑的保护伞,任何人只要犯罪都不能免去法律的惩罚,正义也绝不允许!

李昌奎落网记:恶魔内心扭曲,奸杀少女,摔死男童,后来怎样?

罪犯是什么样的人?是把人性的丑陋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人,他们是阴暗人性在身体里占据主导地位的人。人性也是有好有坏的,只是大多数的人们选择好的一面展示给别人,罪犯们往往选择坏的一面。

人性的阴暗一面也不是不可以原谅的,每个人都有不小心把不好的人性展现出来的时候,只是看人们怎么处理怎么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成年人最应该掌握的能力就是控制自己,懂得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一旦阴暗的人性触及到法律,那么这一定是不可原谅的,任何触碰到法律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间的恶魔李昌奎

2009年5月16日,在云南省的一个小村子里发生了一件极度血腥的案件。一个叫做李昌奎的男子,将18岁的少女强奸后,把该名女子和女子3岁的弟弟一起杀死了。李昌奎,1982年出生于云南省的鹦哥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还有一个叫李昌国的哥哥。

李昌奎的父母都是农民,整日在田地里务农,所以很少管教他们兄弟俩。孩子就像是一颗小树,如果不从小修剪树枝分叉,那么他们一定不会成长为笔直的参天大树,李昌奎兄弟俩就是缺乏管教,走错了路。

李昌奎暴露他阴暗的人性

李昌奎兄弟俩从小就不爱学习,所以早早就辍学了,但是不上学的两个人也是整日游手好闲,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村子里的人都不喜欢他们。2007年,李昌奎家找媒人向同村的王家提亲,说是李昌奎看上了王家的漂亮女儿王家飞,想让两人结下姻缘,但是王家的人都不喜欢李昌奎,就拒绝了李昌奎家的提亲。

可是内心阴暗且扭曲的李昌奎受不了了,李昌奎和他的家人都觉得是王家看不起他们,于是李家在生活中处处针对王家,两家的怨恨也越积越深。所以说父母的言传身教非常重要,李昌奎做人的失败和他的父母有很大关系。

李家和王家的战争一触即发

2009年5月的一天,李昌国挨家挨户收水费的过程中,在王家和王家飞的母亲发生口角并动起了手,最后两人都受伤了,那个时候李昌奎在四川打工,李昌国回家后打电话给李昌奎,说了这个情况以后,李昌奎立刻就回来了。

本来王家拒绝他的婚事,李昌奎就很生气,一直在记恨王家,这次又欺负他哥哥,他立刻就回来了打算报复一下王家。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从四川回到老家后立刻赶到了王家。

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

李昌奎到王家后看到了曾经拒绝他的王家飞和王家飞3岁的弟弟王家红,怒气冲冲的李昌奎一来就和王家飞吵了起来,并且多次动手打王家飞,还把王家飞拽进厨房强奸了她,强奸过程王家飞疯狂挣扎,于是李昌奎就用锄头砸死了王家飞。

3岁的王家红吓得一直在哭,李昌奎一气之下就把王家红提了起来,又把他头朝下摔在了地上,这个恶魔活生生地摔死了一个三岁的孩子。后来李昌奎用绳子将王家姐弟的尸体的脖子勒紧,确认死亡后离开了。

李昌奎落网

警方接到王家报案后立即调查此次案件,并且在确定李昌奎是杀人凶手后立即全国逮捕李昌奎,后来李昌奎在四川省的一个派出所自首了,李昌奎被押会云南后被判处死刑,但是李昌奎到死还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所以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要做出过于极端的事情。

因两家恩怨,凶手杀害仇家姐弟二人,云南色魔李昌奎杀人案过程是怎样的?

案件背景

案件发生在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犯罪嫌疑人李昌奎于2009年5月16日强X同村女孩王家飞,在看到王家飞的弟弟王家红时,李昌奎决定要杀人灭口,于是将姐弟二人共同杀害。

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在四川省普格县自首。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李昌奎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害姐弟二人,请随同小编走进云南色魔李昌奎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介绍

李昌奎,男,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在2007年的时候,李昌奎已经25岁了。在村内与他同年龄人早已经成家立业了,而他还是没有对象,家里人为他操碎了心。

王家飞,女,18岁,与李昌奎同村,村里的媒婆曾经找到过王家是否有意愿让自家女儿出嫁,而出嫁对象正是李昌奎。

案件缘由

李家找过媒人向王家说亲,但是王家人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这门婚事并不合适便拒绝了这门婚事。这个行为在心胸狭隘的李家人眼里是在赤裸裸的挑衅,他们觉得王家瞧不起他们,于是在日常生活中开始为难王家。从此之后,两家开始产生了恩怨。

在2009年的5月14日那天,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正在村内各家收取水管费,结果到了王家的时候,因为这个费用问题和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发生了争吵,双方二人都看对方不顺眼,于是这场吵架变成了一场打斗,双方都受了伤。

案件经过

李昌国到了家里之后,李家人十分的气愤,并打电话告知正在外边打工的李昌奎。作为那场恩怨的主人公,李昌奎是最痛恨王家的那个人。在得知自己的大哥被王家人打伤后,他连夜坐车回到老家,准备去王家为李昌国“讨个公道”。

回到老家的李昌奎直接冲进了王家院内,遇到了王家飞和王家红姐弟二人。李昌奎并没有给王家飞好脸色,并问王家的长辈在哪里,他要来这讨个公道。同样是家人受伤的王家飞也愤怒了,心想双方都负伤了,凭什么你李昌奎过来讨公道,两个人就在王家门口争吵了起来,年仅三岁的王家红看见姐姐受欺负,他也加入了吵架的阵营。

李昌奎觉得王家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人,他开始对王家飞动了手。王家飞瘦弱的身体挣脱不开李昌奎,被李昌奎压在了身下,李昌奎已经被愤怒迷失了心智,面对露出绝望神色的王家飞,他丝毫没有怜惜之意并对其实施强X,王家红在边上亲眼目睹了这场恶行。

发泄过后的李昌奎觉得这对姐弟不能留,自己已经犯了错误,如果被这姐弟二人透露出去,李家再也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他这辈子也别想找对象了。他开始下了狠心,拿出王家院内的锄头,狠狠的向王家飞姐弟二人砸去,直到姐弟二人停止了反抗他才停手。在确认姐弟二人没了生命气息后,他将两具尸体搬进了王家屋内然后逃离王家。

案件结局

王家人在发现尸体后急忙报了警,根据警方对李、王两家的分析,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李家的人,而李家只有李昌奎消失不见,所以确认凶手正是李昌奎。

警方开始动用大量警力对李昌奎进行追捕,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迫于警方压力,在四川省普格县自首。

2011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昌奎被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两家的恩怨是因为结婚这种喜事形成的,这可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李昌奎也因为自尊心受挫卷入了这场恩怨,杀害了无辜的姐弟二人。小编想说,在现在这个年代,感情这种事情是不需要人为干预的,每个人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也许是时间久一点,但总会有的。

云南色魔李昌奎杀人案回顾:两家有恩怨,凶手连杀对方姐弟两人,后来怎样?

案件发生在云南省乔家县毛族乡英格村。犯罪嫌疑人李昌奎,2009年5月16日,强强同村女孩王家飞,见到弟弟王家红,决定杀死王家红,于是两人同归于尽。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在四川省普格县自首。是什么原因导致李昌奎在光天化日之下谋杀了兄妹,请大家一起调查云南萨梯李昌奎谋杀案,以及案件背后的真相。人们介绍李昌奎,男,云南省乔家县毛租乡英格村村民。2007年,李25岁。在这个村子里,和他年龄相仿的人们已经开始了家庭生涯,但是他仍然没有目标,家庭为他破碎的心。

18岁的王家飞和李昌奎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村里的媒婆已经查明了王家是否有意愿把女儿嫁给李昌奎。李家找媒婆告诉王家,但王家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婚姻不合适,拒绝了王家的婚事。这次行动被心胸狭窄的 lis 看作是一次明目张胆的挑衅,他们觉得 wang 一家瞧不起他们,并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让他们难堪。从那时起,两个家族之间就产生了隔阂。2009年5月14日,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向村里所有的村子收取水管费。到了王家人来的时候,他们和王家飞的母亲陈丽金发生了争执,争执变成了打斗,双方都受了伤,因为他们不喜欢对方。案件发生后李昌国来到李家,李家非常生气,并打电话通知正在外面工作的李昌奎。李长奎作为那个怨恨的英雄,最痛恨王家。

在得知大哥被王家人打伤后,他连夜开车回家乡,准备去找王昌国替“正义”报仇.回到李昌奎的家,直接冲进王家院子,遇到了王家飞和王家洪两兄弟。李昌奎并没有给王家的长辈好脸色,而是问王家的长辈,他会到哪里来伸张正义。王家飞也是家里受伤的,他也很生气。他心想双方都受伤了。李长奎,你为什么要来伸张正义?他们两个在王家门口吵架了。王家红,只有三岁,看到妹妹被欺负,就加入了战斗。李昌奎觉得王家人是不讲道理的人,就开始对王家人不理不睬。王家飞瘦弱的身躯无法挣脱李昌奎的束缚,被压在李昌奎的身下。李长奎已经气疯了。面对绝望的王家飞,他毫无怜悯之心,用强烈的 x 字母,王家宏目睹了暴行。李昌奎发泄后认为哥哥和姐姐不能留下,他犯了一个错误,如果哥哥和姐姐被发现,李家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这辈子再也找不到伴侣了。

他开始下心,拿出王家院子的锄头,狠狠地对王家菲二姐和弟弟打了一顿,直到姐姐和弟弟停止打他才罢休。在确认兄弟姐妹已经死亡之后,他把尸体搬进了房子,然后逃走了。案件结束后,王家人在发现尸体后立即向警方报案。根据警方对李家和王家的分析,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李家的人,只有李昌奎从李家消失了,所以确定凶手是李昌奎。2009年5月20日,四川省普格县李长奎向警方投降。2011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他被处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两个家庭之间的世仇是由幸福的婚姻塑造的。李昌奎也因为自尊心受挫而卷入这场仇恨,杀害了无辜的姐弟二人。小编想说的是,在这个时代,这件事的感情不是人为干预的,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的幸福,也许会再长一点,但是会有的。

云南李昌奎杀少女案回顾:奸杀少女,摔死男童!后来怎样了?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发生了一件极其血腥的命案,案犯李昌奎将同村的18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此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凶手对花季少女与其孩提阶段的弟弟残忍杀害?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件吧。案犯李昌奎,男,1982年生于云南昭通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的一护农民家庭,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叫李昌国。

在他们小时候父母整日在田里劳作,很少管教他们,兄弟二人便终日混在村子里,由于不爱学习,很早就辍学打工。

2007年,李昌奎家通过媒人向同村的王家说亲事,希望让王家把自家的漂亮女儿王家飞嫁给李昌奎,但王家人认为李昌奎为人不靠谱,觉得并不合适,便拒绝了这门婚事。

由于王家的拒绝,让心胸狭窄的李家人决定受到了侮辱,他们认为王家人不配看不起他们,于是在生活中处处与王家人作对,两家人开始积怨。

2009年5月14日,哥哥李昌国在村内各家收取水管费时,因为费用问题在王家与王家飞的母亲发生了冲突,双方动了手而且彼此都负了伤。

李昌国受伤回家后,打电话告诉了远在四川西昌打工的李昌奎,李昌奎得知哥哥被前些年拒他婚的王家人打伤之后,连夜赶回老家,他不仅仅是想为哥哥讨回公道,也是想为自己的丢脸而报复一下王家人。

2009年5月16日下午,李昌奎从西昌回到老家后,立刻赶往王家,他在王家门口遇到了前年拒绝他的王家少女王家飞和她三岁的弟弟王家红。

李昌奎随即与其进行争吵,并开始动手打王家飞,在过程中他将王家飞的裤子撕坏,并将王家飞打晕后将其拖拽进王家的厨房,对其实施了强奸。

强奸过程中王家飞清醒过来疯狂挣扎,李昌奎便拿起锄头连续敲砸王家飞,将其杀死。

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当前的发生的恶行吓得嚎啕大哭,李昌奎为了灭口而将王家红倒着提了起来,将其头向下的摔死在了地上。

随后,李昌奎用绳子将姐弟二人的尸体的脖子勒紧,确认死亡后便逃离现场。

警方接到王家的报案后,立刻出警到案发现场进行侦查,经法医鉴定,姐弟二人都是由于颅内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确定了案犯就是李昌奎,并立刻对其发出全国通缉令。

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向四川省普格县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被押送回云南昭通市巧家县看守所。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李昌奎不服提出上诉。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赵伟对此案作出了二审判决,其认为被告人李昌奎在犯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让在受害人家属和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受害人家属认为这一判决违反客观事实,案犯强奸杀人,甚至连三岁孩子都不放过,这种恶劣行为不应该减轻对其的惩罚,应该依法严惩。

2011年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认为二审对被告李昌奎的量刑不当,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29日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李昌奎执行了死刑。

李昌奎在临死之前,还认为自己罪不至死,认为自己是被“流言”害死的,这种想法可以说是极其可笑又可憎的。

犯下如此恶毒、丧失人性的案件,竟然还想通过投案自首来逃脱“杀人偿命”,这对死者过于不公平了吧。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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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件(李昌奎案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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